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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记者 姚永忠)14日,内江市政府六届十七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综合考虑内江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社保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内江所辖行政区域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较此前的650元增加23.1%;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4元,较此前的6.8元增加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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