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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租金无果他爬上窗要跳楼
男子姓陈,20来岁,本地口音。上午11时天府早报记者赶到现场时,他正蹲在窗外与民警交谈,头上戴着的麦克风尤为显眼,看上去是有备而来。“不答应,我就跳下去,说到就到,其他啥也别谈了!”
劝说男子的同时,另一队民警已经摸清了情况。原来,陈姓男子2010年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在大楼内开了家公司,租约为期两年,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今年1月,男子缴纳了一季度的租金,却在不久后决定搬离大楼,他这次来,就是想讨回二三月的租金共计28000余元。
物业公司负责人汪建拒绝了男子的要求。被拒之后,男子情绪激动,径直钻到窗外,表示不给钱就跳楼。
一纸保证书将他安全劝回
经过民警近1小时的沟通,汪建决定息事宁人,签署了一份退款保证书,亲自交到了男子手中。
虽然没有如愿讨要到现金,但拿到这份书面保证,男子似乎也心满意足。几分钟后,他就在民警的搀扶下回到了室内。“给大家添麻烦了,抱歉!”“你这样做太不像话,如果掉下去了,你家人咋办?”面对民警的好言责备,男子态度诚恳地认错,同时将那份保证书揣入兜内。“小伙子,有啥话不能好好说,非要这样啊?”汪建哭笑不得。男子的表现倒是坦然:“对不住了汪经理,迫于无奈,出此下策!”
天府早报记者肖小波摄影报道
报料人:王先生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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