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冷雪冰 文/图
归真堂风暴,由冲击上市引爆,源于其活熊取胆遭受社会道德拷问。风暴是慢慢减弱,还是引发另一场风暴,或许取决于归真堂IPO成功与否。
问题在于——创业板真需要活熊取胆企业吗?其开设目的旨在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改革。而活熊取胆能否算高科技?黑熊养殖产业是否是国家支持的产业?社会资金是否该投向这个领域?上市后的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归真堂成长性受质疑
红底黄字,坐落于惠安县城世纪大道的归真堂门店格外显眼。记者21日前往该店时看到,店内共有熊胆粉、熊胆胶囊、清甘茶等3个产品,依据规格有多种包装,熊胆粉约每克118元。熊胆茶并未见陈列,销售人员称早已下架。销售人员声称此次事件对销售没有影响,但记者在该门店逗留半小时看到,只有包括两批记者到访,并无顾客上门。而在县城慧心路另一家门店,记者23日前往该门店逗留约半小时看到,同样是门庭冷落。
“熊胆茶在我们这里送礼很常见。”黄姓摩的司机告诉记者。但由于涉嫌违规使用熊胆资源,以及未获保健品批号,公司董秘吴亚在22日专家会上称:“熊胆茶已经不卖了。”
作为公司核心产品之一的熊胆茶下架,对归真堂业绩影响可想而知。有分析人士认为,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归真堂缺少拳头产品,其营收能力可能无法令人满意。记者在查询公开资料后发现,归真堂的两种熊胆药品产量以及在市场中的占有率并不高。国家药监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有37家企业生产的熊胆粉和19家企业生产的熊胆胶囊获得药品批号,另有186种其他厂家生产的各类熊胆药品获得药品批号。
归真堂董事、投资人张志鋆在媒体开放日上也说,他已向归真堂董事会提议,光靠归真堂发家时的熊胆粗加工产品——熊胆粉和熊胆胶囊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必须转向熊胆产品的深度开发。但目前几项自主研发并获得国家专利的熊胆新药,仍需经过较长的临床试验期,短期内难以上市。
23日抵达惠安准备对归真堂进行投资考察的周先生介绍,新药量产过程漫长且有不确定性:一是新药除研发外需要临床试验、申请审批等过程;二是国家对新药的批准也在逐年收紧。
“养熊取胆”是夕阳产业
“养熊取胆”技术30年前从朝鲜传入中国。这一技术也从当初的“铁背心”取胆,发展到如今的“无管引流”取胆。
技术在进步,但产业空间却在不断缩小。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对活熊取胆的禁止性规定,但根据2010年新版《中国药典》相关规定,已不再新增濒危野生动物药材资源,并去除虎骨、犀角、熊胆等,合理引导如人工麝香、人工虎骨等替代品用于药材。
按照这一规定,“人工熊胆”才是发展方向。这方面的专家姜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30多年的研究、临床验证,应该说“人工熊胆”完全可以等量、等效替代天然熊胆。他透露,“人工熊胆”量产只剩最后审批环节,其面市肯定会压缩“养熊取胆”的生存空间。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引领技术潮流。”深圳某投行研究员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创业板设置目的就是孵化高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为其提供融资平台,打开成长空间。”
著名动物保护公益律师安翔在相关研讨会上曾表示,“养熊取胆”是夕阳产业,国家在这个产业政策的变化,是从没有规范,到禁止捕捉野生熊取胆和杀熊取胆,到之后规范引流取胆,在引流取胆禁止熊胆粉进入保健品,只允许进入药品,到最后指定少量医院使用熊胆粉,大部分医院被禁止。
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申请上市的公司首先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熊取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但归真堂经营行为是否守法呢?
公益律师安翔分析的结论是否定的。他称,2001年,国家卫生部明文规定熊胆粉原料不可以用于任何保健食品,而归真堂在过去一直销售熊胆茶,在公司网站、门店等宣传其保健功效,直到2011年才下架,说明归真堂违法已达10年之久。
另外,2004年底,国家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熊资源保护及产品入药管理规定的通知,一律停止零售天然麝香和熊胆粉的活动。到目前为止,归真堂门店都在零售熊胆粉。
“公司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其行为会放大到公众视野,受到公众的关注。除遵守国家法律外,也应遵循社会公共价值和道德底线。”海通国际投行部Jammy告诉记者,“国外证券市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司社会责任,但投资者会用资金做出选择,公司的社会行为会影响到公司股价。”
他说,国外证券市场采取注册制,但也会听取民间声音,如果公司经营行为触犯公众价值,企业主需要接受聆训并进行解释,假若没有合理解释,公司上市会受到影响。
(深圳特区报泉州惠安2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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