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张冬梅)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受到国家、自治区、援疆省市的鼎力支持,农牧民自愿新、改建自住不达标房屋每户至少可获得2.4万元补助,其余地(州、市)、县(市、区)将根据情况再行设置补助标准。
3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2年,我区农村安居房建设补助对象必须是现有住房不抗震或面积、功能不达标,且具有农村户籍户口,自愿申请建房,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审核,确需新建和改扩建的农户。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民安居工程预计本月底陆续开工建设。2011年-2015年,每年新建和改扩建30万户农民住房,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150万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