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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赴省物价局投诉水价“听涨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6日08:16  南方都市报

  

  

区伯赴省物价局投诉水价“听涨会”

  南都讯 记者靳颖姝 刘倩 昨天上午,因对水价听证会两套方案都不满意,市民区伯正式向市物价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省物价局申请“行政投诉”。

  昨天上午10点,省物价局信访室里,大嗓门的区伯一口气提出多项诉求,“市物价局此前举行的听证会有很多瑕疵和不合理,没有听证就先定好两套涨价方案,这个程序违反了价格听证办法。我申请省物价局对市物价局的水价听证会进行调查,并责令市物价局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执行之前确定的涨价方案,重新召开听证会。”区伯告诉记者,投诉市物价局,他请教了律师,自己也去翻阅了有关法律条文。“现在广州市物价局没有听证就拿两个涨价方案让听证代表打钩二选一,这明显是违反听证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价格法》第二条的。”

  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副处长黄珽、环境价格管理处副处长钟小强接下区伯的申请书之后表示,将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尽快回复。

  “多快能给答复?听证会半个月以内市物价局就要上报方案给市政府了!”区伯问。

  “按照信访条例是60天以内,但肯定不会用这么长时间。我们会尽快。”黄珽回答。

  区伯表示,他希望省物价局可以及时纠正市物价局的“听涨会”。“我会一直跟进这个事,如果最后出来的方案还是不合理,我会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

  据悉,按照听证相关程序,听证会笔录以及修改意见将在听证会结束15日后,由市物价局上报市政府,那区伯申请行政复议是否会对此产生影响?黄珽对此表示,“我们会考虑这些客观因素。”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朱永平律师,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作为听证会利益相关方的消费者,区伯有权向省物价部门提出“行政投诉”,但同时“市物价局听证结果还没出来,且省物价局也可以不回复这个投诉,所以行政投诉的结果也许并不能如区伯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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