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梅云霞 近日,网友“见光”在奥一报料频道发帖称,2月28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G04310-0032等两宗地的使用权。深港中海信科技园对外向政府填报的财务数据等主体资格,跟这2宗地使用权的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如出一辙。他认为这样做相当于量身打造。深港中海信科技园公司总经理毛先生则表示完全按照条件来申报,国土委称不存在量身打造的做法。
质疑者称“条件高度一致”
被挂牌的两宗地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工业园,土地面积为60519㎡,建筑面积为334852㎡,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南都记者在国土委官网土地管理土地招拍挂信息表上看到,该两宗地已于2月28日15时以217658000元被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竞得。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一栏显示: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上述宗地:1.深圳市注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4.具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创新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5.已开发运营的园区入驻企业达50家以上。其中,财务数据基本符合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要求或已在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改制上市登记备案的拟上市企业20家以上。南都记者比对帖中数据发现,仅有一个数据与中海信科技园的对外介绍数据有出入,中海信科技园称“具有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创新园区开发建筑和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而项目要求是“10万平方米”。
涉事方:质疑有几处不实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深港中海信科技园采访,公司总经理毛先生称,网友将2宗地挂牌时发布的主体资格直接复制过来,并列举几处与事实不符,如“具有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创新园区开发建筑和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实际上只有20万平方米,“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实际已超5亿元。他认为挂牌的两宗地的主体资格要求条件不高,他们完全按照条件来申报。2月28日没有通过竞拍举牌就直接签订了合同,属一人竞买,以后这两宗地将用做上市培育园区。
昨日傍晚,南都记者发函给国土委,该单位在回函中称,深圳所有用地的招拍挂均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土地出让条件由市、区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市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且满足出让条件的在深企业至少三家方可报市招拍挂委员会审定,经批准后启动招拍挂程序,不存在量身打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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