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新闻:《物管该帮业主代收包裹吗?》(6日23版)
渝中区化龙桥谢驰:网购的普及为大众购物带来了便捷,但随之而出现的包裹投递问题,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尽管《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管必须帮业主代收包裹,但作为小区物管,不妨从人性化服务的角度帮业主代收,从而提升其服务水平。当然,作为业主也应体谅物管难处,相互配合,尽量与快递员取得联系接收包裹,以减少物管代收麻烦。毕竟小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
江北区五红路创新绿色家园向锡林:我认为,为提升物管服务水平,物管免费为业主代收包裹也是可以的。我所居住的小区物管就做得很好:先由物管发一通知,不愿物管代为业主收包裹的请到物管处登记,今后有包裹、邮件之类的东西由业主自收;其他业主的包裹、邮件均由物管代收后,在门岗处的小黑板上通知。这样既方便了业主,又提升了物管的服务水平。但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包裹、邮件等物管代收后要及时通知业主尽快领走,尤其是食品类、衣物类等,否则包裹、邮件等如遭老鼠咬坏,物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是物管是帮业主免费代收,属无偿保管,即使包裹内部出现问题,物管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包裹、邮件等被冒领,物管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北碚区碚峡东路杨万佳:我认为,如果物管公司有健全的包裹收发程序,在收取了一定的代收包裹费用后,应该替业主暂收,但同时也得负起相应的责任,比如在收取包裹时候检查包装物是否有破损,并应及时与业主联系,代收快件之前,建议物管应得到收件人授权。一旦快件出现破损,除非收件人能证明代收人在这个过程中有明显过错,否则代收人无须担责。如果物管拒绝代收包裹,那么在快递公司应该设立缓收机制,比如将确定在工作日无法取件的包裹,在征求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推迟在周末统一发送。
沙坪坝区沙北村刘有才:我认为物管公司在业主缴清物管费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应帮业主代收包裹及信件,虽然麻烦点,但确能体现出自身服务水平的高低。当然在代收保管中造成重大过失亦需担责;从另一方面看,邮政规定挂号信、包裹、快件是须本人身份证签收,物管据此拒绝代收也不为过,双方都要理解支持。
以上内容由本报热线部陈绪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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