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评论
张贵峰
温家宝总理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汇总所有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这意味着自1993年提出政府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以来,中国有望首次实现这一目标。
虽然显得姗姗来迟、历久19年的漫长翘首企盼,4%的首次达标,无疑仍然值得庆贺。伴随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GDP总量的不断提高,时下的“4%”已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总量数字。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1974.98亿元。这意味着,在短短3年内,政府教育经费已增加了整整1万亿元。
4%的政府教育支出目标终于实现,诚然可喜可贺,但欣慰之余同时也要看到,它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可以宣布“大功告成”、“万事大吉”的终点和结束,而更是一个依然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寄予更多期待的新起点、新征程。
首先,在4%的数量目标完成之后,我们还应对其具体的支出质量,给予进一步的期待。必要的经费数量当然是确保质量的基本前提,但是,仅仅有数量显然并不能自动保证质量的必然实现——宝贵的近2.2万亿政府教育经费,是否都真正能用到目前我国教育的“刀刃上”、确保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在这里,笔者想结合目前我国教育的现实,提出这样几个具体的经费支出期待:其一,在区域上,应将2.2万亿教育经费优先使用于农村、边远及落后地区,比如近年来舆论关注的农村儿童免费午餐、校车配置;其二,在不同教育层级上,应将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尽快让义务教育成为真正名副其实的免费教育,改变幼儿园收费畸高的状况;其三,在各个教育要素上,教育经费应优先用来保障教师、学生待遇,如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尽快全面兑现“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法定要求。
而要想真正做到上述这些,我们接下来显然还要期待,国家能尽快配套制定实施能够确保教育经费透明化、公开化、可监督的相应机制体制。比如,此前许多专家学者已多次提出的,成立专门的“教育拨款委员会”,严格审核分配每一笔政府教育支出。建立独立的教育经费审计制度,对所有政府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实施严密的绩效审计。再如,实施彻底阳光化的教育经费公开制度,将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分配使用,定期地向社会公开公示。
最后,回到“4%”指标,在其已实现后,面对未来,我们无疑仍有理由期待下一个更高更有力的新目标。必须意识到,作为一个19年前提出的目标,即使在当时来看,“4%”也并不是高标准的指标,不过是基本的及格线而已。作为一个1995年就提出“科教兴国”战略的国家,我们直到2012年才刚刚达到4%,显然并不值得沾沾自喜,更没有理由从此自我满足、裹足不前。这正像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曾指出的:“我觉得未来教育投入起码应达到GDP的5.5%,力争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