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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酒后残杀同屋母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8:19  南方都市报

  

  

老汉酒后残杀同屋母女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张弘昇 58岁泥水工李某在工地两天一夜未眠,饮酒后本欲归家睡觉,却遭同住女子王玲(化名)索要1000元。争执中老汉残杀王玲母女,庭审中承认杀人,却称喝多了酒,不记得过程。昨日李某在广州中院一审过堂,被控故意杀人罪。

  检方指控,2011年3月,被害人王玲带8岁女子小静(化名),到李某位于天河区龙洞鱼沙坦村内出租屋内暂住。3月23日凌晨,李某在出租屋内与王玲发生争执,遂一手按住被害人的头颈部,一手持斧头柄猛烈击打头部,致使王玲死亡。经法医鉴定,王玲颈部、头部遭钝性暴力作用机械性打击死亡。

  随后被害人女儿小静睡醒哭闹,李某害怕事情暴露,用棉被捂住她的头部逾10分钟。经法医鉴定,小静口鼻部、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李某锁好门离家。

  2011年3月25日凌晨,李某返回出租屋,用菜刀切割被害人王玲的腹股沟处,将她和小静的尸体分别用被子、布条等物进行捆绑,后装入编织袋,用三轮车运至天河区谭津路水沟边进行抛弃。三天后,有市民发现尸体后报警,次日李某被抓获。

  庭审中,李某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但称当晚醉酒,不记得行凶过程。李某供述,案发前,他在番禺一工地上做泥水工,因赶工期,他连干了2天1夜,没睡过觉。案发当晚,他与工友喝酒解乏。回到家后,王玲向她索要1000元钱,说是供女儿读书,他当时怀疑王玲骗他,并没有同意,王玲就骂他,并用伞柄打了他,他随即就发火了,才发生悲剧。

  公诉人指出,王玲之前曾报警,称其被李某强奸,后经查,证据不足,李某被释放,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过节。对此,辩护律师称,王玲有过错在前,因她曾报警诬告李某,李某才心怀怨恨,加之案发当晚李某醉酒,恳请法院从轻判决。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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