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简洁) “收益竟从每月1.2万元缩水到0.8万元,20年执行完毕的话,我将损失80万元。”3年前,市民金先生购买了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存贷通”。去年年底,金先生偶然发现账户中“收益”越来越少,原来银行从2010年始,已单方将“存贷款收益”全部打八折。
还贷的钱变成了存款
2009年5月,市民金先生在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申请了一笔贷款413万元,还款期限20年。发放贷款几个月后,金先生就提出了提前还贷的要求。“当时银行的一位业务员就建议我将用来还贷的款项存放于银行的活期账户上,然后银行的电脑会按照贷款利率给这些余额计算‘收益’,这样这些‘收益’和银行的贷款利息是相等的,正好抵消。”
收益静悄悄缩水了
由于在长达2年多的“存贷通”业务开展期间,金先生从未收到过该行邮寄的《贷款结余报告通知书》,直到2011年11月,金先生才无意中发现自己账户中的“收益”越来越少,于是向银行的工作人员询问,而工作人员的回答竟是:“你不知道吗?现在收益全单打8折了!”
金先生对银行这样的做法表示惊诧,“银行从来没有通知过我收益要调整,贷出去的款怎么能单方随意调整利率呢?” 由于银行调整了收益,导致金先生每月的“存贷通”收益损失人民币3000多元,至今已损失近80000元。“如果20年执行完毕的话,我的损失将扩大到80万元!”
维权竟发现没签协议
于是,金先生决定维权。“我于是与该行的副行长耿先生沟通,对方对收益调整的情况都很清楚,但他说这是分行的政策,支行也没有办法。”金先生于是回家翻出贷款时签订的一大叠文件,却诧异地发现兴业银行在做此项“存贷通”业务时,竟然没有与他签订过协议书。
2012年3月8日,金先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邮寄了一份投诉信。昨日恰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先生再次带着这份投诉信来到了银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在收到投诉信之日起的15日内予以是否受理的答复,受理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银行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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