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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存错一笔钱 想要回好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梁锦弟 最近市民李龙城有点烦,因为他将9500元错存进市民吴向东的银行卡,吴向 东坚持要李龙城出示有效证据,但是银行方面认为银行卡交易 涉及客户隐私不能向个人透露,派出所则认为是李龙城主动存钱,不属于不正当得利,不能立案。这9500元钱能否拿回来?

  昨日下午,双方讲述了当事情况。李龙城和吴向东是前房客和前房东的关系,两人在去年底结束租约关系,但是因为李龙城没有将缴纳水电费等费用的银行卡返还,吴向东多次索要无果,在去年11月份将卡挂失补办,而那一已办理挂失的银行卡一直塞在李龙城的钱包里面。今年2月28日下午1时许,在交通银行上步支行,李龙城存钱时将9500元误存进此卡,李龙城马上致电吴向东,吴向东承认,“卡里面多了9500元,但是没有证据显示钱是李龙城存进去的”。

  3月12日,双方到南园派出所,但警方认为不能按照“不当得利”立案处理,只能调解,但吴向东坚持认为必须出具有交通银行或者南园派出所的公章的文字证明,才将现金返回,在此之前可将这笔现金进行冻结。李龙城曾经向交通银行上步支行提出出具证明请求,但是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随便盖银行公章。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雍波称,“只有由派出所立案调查,走相关的司法程序,才会出具相关的交易明细”。福田区公安分局称,建议李龙城到派出所进一步说明情况,将按具体情形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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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协商不了可走法律程序

  深圳仁皓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益能表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理范围,一般不会立案,只会选择受理调解,而银行方面不能出证明,只能作为证据提供方存在。目前,双方最好的办法是协商,如果实在调解不了就只能走法律途径,通过司法程序调取相关视频、存款底单、银行职员作证等资料进行处理,核实9500元的来源以及原主,裁定归还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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