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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遥遥无期 三百业主“被电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李国斌 从2009年至今,福永新田社区旭飞花园小区650户居民每月按0 .85元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虽然比一般居民用电电价高,小区居民也并未过分在意,不过3月6日的一纸通知却让他们感觉无法忍受了。昨日上午10时许,300余名该小区业主聚集在社区居委会门口要讨个说法。

  该小区属于新田社区居民共同出资建房,物管发的通知单上写着:对于本花园电费,根据共同出资建房合同对未抄表到户期间的规定,按商业用电标准收取,即1.0284元。从0.85元涨至1.0284元,业主普遍认为物业管理处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福永街道物管办以及新田社区相关领导出面调解,但物业管理处与小区业主意见最终并未达成一致。业主代表罗女士表示,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过渡期即未抄表到户期究竟有多长,何时才能办理抄表过户,电费究竟该按何种标准缴纳。而新田社区负责人文先生则在调解时称,业主既然不满意目前收费标准,可以按照之前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但居民需要交纳部分资金弥补电路及电容器等器械的损耗费用。至于过渡期何时结束,可能需要依据法律裁定。业主代表对调解方案仍存疑虑,表示需要征求其他业主意见。

  (报料人:黄先生谢先生报料奖: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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