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王创辉 周爱婷 2011年5月2日,东莞大朗婚礼劫杀案震惊社会,婚礼上的抢劫杀人使得喜事变丧事。近日,该案一审宣判,3名主犯两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十年,另有一人犯包庇罪被判是十一个月。宣判后,被判死刑的王加强、唐斌表示要上诉。
抢金项链不成拿刀捅死人
2011年5月2日,王加强、戴冬云、唐斌密谋到东莞大朗抢劫,王加强和唐斌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戴冬云驾摩托车负责接应。当日14时,王加强在一酒店门口发现被害人郭某颈部戴着一条金项链,于是走到郭某身后用力扯断金项链准备逃跑,不料郭某及时拉住王加强,正在附近的曹某、胡某和徐某讯上前帮忙,唐斌见状持一把弹簧刀上前救王加强,曹某等人一起拦住唐斌并解下皮带与唐斌对打,王加强见无法挣脱,也拿出身上的一把弹簧刀捅向郭某。打斗过程中郭某、曹某等人都被捅伤,唐斌趁机从地上抢走一截金项链,坐上戴冬云驾驶接应的摩托车逃离现场,王加强则被当场抓获。郭某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戴冬云逃至老乡陈某家避难。
现年24岁的王加强不仅伙同老乡抢劫,早在2007年就因犯抢夺罪、盗窃罪坐过一年多的牢。2011年2月12日还曾与人争吵,王加强把人砍伤,后来王加强家人赔了1 .7万元给文某,被害人才不追究此事。2011年5月7日,唐斌、戴冬云等人相继落网。
两人不服表示要上诉
今年2月10日该案一审开庭时,王加强的辩护人说其有立功表现,唐斌辩护人说其没有直接刺到死者郭四喜,而戴冬云的辩护人则称其没有参与搏斗,请求法院酌情轻判。
郭四喜家属当庭请求法院判处王加强、唐斌死刑并立即执行。同时,还向法庭递交了有30多名湖北老乡签名的联名书信,请求法院给予被告严判。庭审过程中,只有戴冬云坐在被告席向死者家属低头道歉,请求死者家属原谅。最终,东莞中院宣判两名主犯被王加强、唐斌判死刑。据悉,宣判后,被告人王加强、唐斌表示要上诉,其余被告表示不上诉。
法院宣判
王加强: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且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决定执行死刑。唐斌:犯抢劫罪,系主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戴冬云:犯抢劫罪,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陈天宇: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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