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邹家健,1988年来到深圳,2000年8月迄今,任深圳福田区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从向房地产开发商维权开始,邹家健成了业主自己选出来的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此后邹家健不仅主张依法维权,而且带领小区业主通过集体诉讼赢得了开发商的千万赔偿。邹家健至今做了12年的业委会主任,引导实现了景洲大厦的社区业主自治,炒掉了原开发商的物管公司,选聘了合意的物业管理公司,并通过业主和物管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了物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他在景洲大厦推动了业主自治,设立了业主公约和建立了包括业主公示、业主听证、业主表决在内的业主议事规则,物业管理费使用实现了财务公开,业主可以随时参与到小区的公共决策当中。
10年社区自治,邹家健引导景洲大厦从脏乱差变身为和谐的自治家园。他引导景洲大厦建立了社区公民自治的“景洲模式”,得到了业主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而他自己则为此吃过官司、搭上物质投入,也奉献了大量的精力和另一种人生。
文/图 南方日报记者 曲广宁
策划/统筹 吕冰冰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与邹家健进行对话,探讨这位“理想主义”式维权人物背后的辛酸与坎坷。
业委会主任“一开始不想干”
南方日报:一开始你是怎么卷入到景洲大厦的维权路上去的?
邹家健:我一开始只是因为开发商欺诈被动地卷入到景洲大厦的维权和斗争当中。
我1988年来深圳,1990年才正式调入深圳,我以前是学新闻的,后来因为维权又学习了法律知识。早期刚来深圳的时候,白天我在单位上班,晚上就在电台做节目,业余做主持人,我同时还在深圳的几家报社做通讯员。
后来我在景洲大厦买了房子,我所在的单位也在景洲大厦买了100套房,我在单位负责宣传,也在报社、电台发表文章和做主持人,这使得我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一开始景洲大厦业主因为电梯质量等问题和开发商维权时,我并没有参加,直到后来选举业委会时大家选了我,我还是以最高的票数当选的。
选了我以后,一开始我也不想干,当时我不愿意做这些公共事务。那时候我还到外地去讲课,为了赚第一桶金我那时什么都做。这时单位领导找了我,说知道我很有能力,同时单位也在景洲大厦买了那么多房子,希望我能够为大家服务,有什么事情做不来可以再跟单位说,所以我才在2000年做了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
南方日报:所以一开始维权你还没有想到那么多“公共利益”。
邹家健:我一开始做景洲大厦业委会的工作没有想到那么复杂,一开始就想公民维权。
很多维权人士和社区维权,都是牵涉到自身的利益就站出来,没有自己的利益就不参与。我们整个社会的氛围就是各忙各的,不会管这些事,没有责任意识,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炒掉物管公司,或者降低物管费,他们没有从公民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个角度来思考。
而景洲大厦要维权的时候我就想要注重在这方面的培育,一是主动进行法律方面的引导,引导大家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景洲大厦在全国最早提出法律进社区,还建了宣传栏,把相关法律法规向业主宣传,我们还建立了网站,把相关案例向业主宣传。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一些深圳市民动不动就静坐、堵路、举标语进行维权时,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叫文明投诉、依法维权,我们还印制了全深圳各部门的投诉电话给到所有住户的邮箱,希望他们维权从打电话开始。
当时我们请了三组律师到小区来进行维权指引和交流,业主提出问题,律师帮助我们分析和寻求法律操作上的突破。最后我们找到了突破口,以集体诉讼的方式起诉了开发商,这次诉讼很成功,状告开发商违约最后获得了胜利,每家都获得了赔偿,多的十万二十万元,少的也有几万元,我自己也获赔了十几万元。法律的方式让大家得到了实惠,也得到了大家的参与。
“老婆孩子三年不能归家”
南方日报:做了这么多年的维权和业主自治工作,你是如何平衡你自己的工作和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
邹家健:一开始单位是支持我去做业委会主任为大家“服个务”的,但实际上后来碰上的一些事越来越大,单位也开始惧怕一些不好的社会影响,于是就变成单位跟我约法三章:不反对、不支持、不能影响工作。
景洲大厦业主跟开发商进行诉讼时,就吸引了全国媒体的关注,包括后来开发商向我索赔1000万元,这在当时开创了建国以来地产商家向消费者个人索赔金额的全国之最。我第一次和开发商的官司输了后,要赔5万元,那时单位跟我说,考虑我也是为了大家、为了单位的员工去维权吃了官司,单位愿意帮我出这笔钱,希望我到此为止,以后继续好好上班。我当时就觉得不服,我为什么要低头,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去网站、报纸上承认侵权和道歉?我就对单位说,赔偿的钱单位愿意出我很感谢,但是登报道歉单位也要一起道歉么?就因为这个我和单位闹得很僵。
原来我在单位拿了很多优秀的奖励,后来因为这件事单位认为我不听话,就说以后不管我了,有什么事我自己承担。我自己这样的性格可能决定了我这样的命运。我就说,单位不管我就不管了,反正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人活着必须要有尊严,我不愿意低头。
南方日报:你自己和家庭的关系怎么平衡呢?
邹家健:家里人肯定是不愿意,维权我承担着风险,各方面都遇到威胁,我自己也经历过。特别是我的小孩,2001年到2003年小孩正要升中学,后来又要升高中,我做的事怕影响孩子学习,又怕孩子受到威胁。在最危险的时候,特别是当一个官司一审判我败诉的时候,他们威胁我不交钱就动我女儿,那时候孩子考上实验学校,我老婆就带着孩子在那边租房子住,我还不能告诉任何人老婆和孩子在那边住。那个时候就剩我一个人依然住在景洲大厦,一个人在战斗。
从2001年起一直到我孩子考了高中,这三年她们都租房子在外边住,直到女儿考上高中,我老婆才搬回来住。
那三年我几乎都没怎么和孩子在一起。老婆和孩子也有很多抱怨,但是她们也知道我的性格,后来也没有说更多。像这次对景洲大厦违规建楼的投诉,也有人打来电话说500万元买灭我全家,还打听到了我女儿的名字和在香港工作等信息,威胁我“等着收尸”,所以我就会变得谨慎一些,小孩如果有事要回深圳的话都会提前通知,然后我去接。
南方日报:你做这些事,孩子会不会怪你?
邹家健:现在的孩子都比较反叛,对我肯定是不太理解喽。而且现在的小孩都不太管你的事,父母的事情不管,你自己做你的事。孩子现在也大了,毕业后准备在香港工作,她学习很好,她的老师还鼓励她硕博连读。现在就是我做我的事,孩子不干预我。
“错过了挣钱的黄金时期”
南方日报:为了维权,你还牺牲了哪些?
邹家健:那些年和开发商打官司,我是因为为小区业主维权惹上这些官司,但打这些官司的花费却都是我一个人支付的。当时我们业主曾经开过一个会,我跟大家说,我可以把小区停车场的这部分权益争回来,业主们说如果把停车场权益争回来给我个人5万元奖励,但这笔奖励最后没有执行。这5万元也不是奖励,而是弥补我应诉支出的费用,应诉几个官司,从北京请的律师来了7次,尽管律师不收律师费,但每次的机票和食宿等也要5000元,7次就3.5万元,还有广州等地律师的法律援助等,那些年为了打官司仅物质上的支出我就有10万多元。
那些年虽然我没有影响到工作,但是工作外的业余时间几乎都搭在了维权和应付官司上。年休假的时候我就会出去找专家了解法律、维权等各方面知识,2001年从被起诉一直到2003年,这些官司几乎占去了3年全部的业余时间。
而且那段时间还是在深圳挣钱的黄金时期,那时候炒股票之类的,是做生意最好做的时候,我都没有挣到钱,牺牲了很大一部分个人利益。
从个人来讲,维权投入了钱和精力,也牺牲了自己的健康和身体。刚刚遇到1000多万元索赔官司的时候,压力很大,在半个月当中眼前会发黑,医生就说我压力太大导致眼压过高,要解压,否则弄不好的话会失明,还有在不到一个月内我的头发就都白掉了,4年前我还检出胸腺肿瘤,在去年做了手术。那期间只能我一个人承担着,人也苍老了很多。经历之后就觉得一切都过去了,心理就会很平和,觉得人生就是个过程,不论精不精彩,而是我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社会。
业主获益千万,捐钱却只捐了1.5万
南方日报:我觉得你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直很孤独,在目前的社会,您维权周边的支持多么?
邹家健:有欣慰也有寒心。集体诉讼的时候业主们赢了,当时的开发商后来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显示向景洲大厦业主赔偿了近1000万元,而我则在这个官司胜诉后,被开发商起诉向我个人索赔1000万元。
而在我自己被开发商起诉时,有一个官司一审我败诉了,我决定要上诉,那我就要交3.5万元,那时候有业主就主动自发地为我捐钱。整个小区的集体诉讼开发商赔偿了1000万元,但是小区业主为我上诉捐钱只捐了一万多元,整个小区有400户,集体诉讼所有400户都受益,但是捐钱的户数只有100户左右。捐钱让我觉得欣慰,也有不少业主来看望我、安慰我、支持我,最多的捐了七八百元,寒心的是有些人既不出钱也不出力,还有些捐钱50元、20元的都有,他们只是把我作为挡箭牌放在前面。
2004年上半年,我们景洲大厦在维权成功后,有质量的电梯得到了更换,电梯更换后,有一天我下班后回来走进电梯,有业主看到我说邹主任回来了,于是在场的业主都一起鼓掌,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
南方日报:这件事情直到现在你还是会印象深刻。
邹家健:那个时候就感觉到,受了这么多苦,但还是得到了大家的认同,的确很高兴。在这些年的业委会主任选举中,很多业主都是其他人都不选,就选我一个人。在这个小区,你为大家做事,大家就会认同你。
再比如我对广东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级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权法等都有一些立法建议,这些建议有一些也反映在了立法中,当我听到我们的经历和建议被白纸黑字写到法律法规中去,我就感觉到,我们在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和法制建设。我们的模式得到了国家的认同,我就会有成就感。
“我是理想主义者”
南方日报:维权过后,你有没有想过退缩?
邹家健:在我打赢官司以后,有些同事,跟我关系好的,都叫我激流勇退,也包括我的律师,甚至有人传话来说开发商愿意高价买我的房子让我搬出景洲大厦。因为我在景洲大厦是一个核心,我一走就不会再有人维权。
那时候我自己也有犹豫,要不要激流勇退。当时我觉得景洲大厦是一个伤心的地方,我想在另一个地方开辟一段新的生活,2004年我在其他地方也买了房子,就想换个地方。后来为什么没有搬走?就是想着景洲大厦是自己参与打造出来的,有感情了,那时也觉得最艰难、最困苦最难过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为什么不留在景洲大厦把他变得更好呢。
我评价我自己就是理想主义者,我的老师也评价我总是以积极向上的心态来看待社会上的事情。我很反对一些人总说中国怎么怎么样,他没有想到他自己也是中国的一员,大家的事都不去参与,只会发牢骚。
南方日报:所以在维权之后你想到做另外一件事情。
邹家健:是的,后来生活在景洲大厦之后我发现,为什么现在小区内,我们业主和物管、开发商之间有这么多的问题?我发现这里面有制度的问题,于是我就进行修正,希望在小区业主管理制度设立的时候建立一个公平的平台,至少是一个平等博弈的平台。我的观点就是,不要去发牢骚,不要去说,更多的是要去做。
我也在不断地学习探讨,后来我发现我们都还在过去的思维中,都还是就事论事,遇到一个问题就想能到哪里去解决,并没有通过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来操作。从2003年起我多次自费去香港考察香港小区的“业主立案法团”,还有它的业主委员会制度。
在油尖旺社区,我去看香港社区的运作,当时我有一个很大的震惊,他们的公务员说只是给业主提供一个帮助,连指导都算不上,而且这种帮助发生在业主提出这种要求的时候,如果没要求就不管。在香港的社区,很多规矩都是业主自己设立的,政府不管,全部由业主自己设立议事规则和纲领。只在业主有投诉涉及腐败、不公平等,政府才介入化解矛盾。香港政府的行政署在社区自治这一领域的原则就是不主动介入、不向民事的社团活动设定强制的规定、大力培育和推进公民社会的建立。
香港也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培育才把公民社会给培养起来的。在业主参与意识很差的时候,香港政府行政署在政府的办事大厅放置了宣传光碟和小册子、指导规则等,以及所有法规和条文,市民去可以免费获取并咨询。香港政府在公民社会培育上的做法给了我很大促动。
“我们为什么不是去做,而是去发牢骚呢”
南方日报:景洲大厦可以学习香港么,你会不会觉得这样的想法太过超前?
邹家健:以福田为例,福田有几千个社区,但是对应分管这块的工作人员只有几个,政府是不具备管理这么多社区的能力的。我当时就觉得如果公民有了香港的这种教育,小区自己能管得好,就实际上不需要政府负担那么多人手,政府在城市管理、社区管理上的人力成本和公共成本就可以降低,我自己也希望景洲大厦能成为一个典型,通过实现公民自治的方式来解决社区的这些问题,使得社区更稳定。
也是在2004年后,景洲大厦的维权告一段落,我当时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思想,觉得打官司那些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自己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人,别人老说我们中国怎么怎么样,我不能认可。我认为,这些说法都是在发牢骚,没有从实际上去解决这些问题,没有参与到社会进步当中去。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能去做,而是只会发牢骚呢。
南方日报:所以你想要培养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或者叫权利意识?
邹家健:是的。景洲大厦大家维权索赔的时候、有钱拿的时候,参与的热情就很高,后来景洲大厦渐渐转入正轨了,大家参与的公民意识就越来越下降,没有利益的时候大家参与度就不高了。
大家参与公共决策的热情下降后,这时候我们就加强宣传,让大家积极投票来决策,这样在体现业主参与的同时,也能阻止业主委员会少数人代替业主决策。我们告诉所有业主,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业主开会不来、表决也不来,到公布后再想要否决或者认为侵犯你的权益,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我们反复告诉业主这一点,业主明白后就会积极参与投票。
南方日报:做社区建设会不会比当年跟开发商维权简单些?
邹家健:我原来这样想过,但实际上并不简单。2004年以前是维权,后来我是做社区建设,社区制度的建立,社区的协调和对一些公共产权的追溯。像我们业主委员会的办公室就是追回来的,旁边的监控室也是追回来的,都是我一个人去跑,我还追回来了300万元,都是我们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还追回来了一部分前期物业带走的钱。
过去一开始是牵涉到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后来主动去做了就觉得有主人翁的精神,再后来我想把景洲大厦做成一个样板,希望告诉大家这种模式可以成功,并且是可以复制的。这些年我也不断被邀请去做学术交流,但这些交流我都没有报酬,很多还要额外支出。
“我感觉很累,真地想休息了”
南方日报:包括政府一些官员认为,因为你在景洲大厦,所以景洲大厦模式能够成功,但你觉得到现在景洲模式能复制和延续么?
邹家健:我曾跟美国物业协会的一些人交流过,景洲模式到了这个层面就会碰上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业委会工作是没有拿钱的,那么就没有人愿意来做,如果业委会的工作有很多钱拿,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争着来做,只有争才会有竞争,比如香港的立案法团,同时给钱也是对其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也会刺激越来越多人积极地做这件事。
在深圳业委会是否要拿钱这点是值得圈点的。如果业委会工作人员拿钱很容易受到非议,也会有很多人拿钱却不做事。在景洲大厦现在业委会只有我一个人拿钱,但那是一笔很少的补贴。
我们景洲大厦业委会成立前期做了鼓动和推动,在初期阶段我们还用一些小奖励来鼓励投票和参与,但到了现在这个阶段,逐渐变为自觉地参与。在其他小区,业主不积极的情况的确很普遍,投票期一般都要一两个月才能达到法定票权,而景洲大厦一般2天就够了,在全国都少有。
外界包括政府可能觉得我们小区有特殊的情况不适合推广。一般他们说第一是景洲大厦有我邹家健这样的愿意奉献的人物来操作,自己又比较廉洁;第二就是景洲大厦的公共产权权属比较明确。我觉得我这样的人物的复制,这是需要政府去努力培育的,就像培育小区业主的参与意识一样,现在政府在这方面明显培育不够。如果政府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提出一些要求,同时也给予一些报酬,既给予尊严又给予经济上的认同,这样双方面都有可能又会不一样。现在业委会既要面临威胁又要承担责任,既不给钱还要担责,而且深圳市政府还曾有意要加大业委会承担的责任,这样是政府把业委会放到了和个别闹事的业主一样的境地,对社区的工作没有足够的尊重。
南方日报:那么你自己呢,你现在的计划是什么?
邹家健:这一届做完我就不做了,真的不想再做了,年纪大了,我感觉很累,真地想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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