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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可以租用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7日08:18  南方都市报

  

  早茶来论(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周望歌(海珠街坊)(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舆论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过公车私用的症结,但是往往忽略了“公车租用”这块挡箭牌。按照常理,租车是花了钱的,租用者有权支配车辆,旁人不容置喙,但其实呢?

  首先,公车是否可以租用?公车是公务用车的简称,言下之意就是公车的使用是为了公务而并非“私务”。不可否认的是,某些单位为了创收,擅自成立从事租赁业务的交通服务中心,名义上是为了方便本单位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其实是从事营利性活动,既然是营利性活动,按理必须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收费收据、纳税证明等等,盈利所得必须上缴公共财政而不是进入某些单位的私囊,而这些信息是公共信息,必须面向社会公开的,又见过多少单位公开过?随便提一句,公车是公共财政购买的,既然从事出租业务,能不能租给普通老百姓?

  第二,既然公车可以出租,则意味着现有公车足以应付本单位公务之需,公车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该咋办?正确的做法是裁减公车,可是谁见过什么单位动真格裁减公车?用闲置的公车从事出租谋利,违背了公车本来的属性和用途,租赁收入归单位,而支出部分还是由公共财政埋单,实质是变相地中饱私囊,纳税人能hold得住吗?

  再有,公车租用目前可有法律依据?查阅资料,难觅一个“行”字。广州提了好几年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直在“探索”中,未见下文,北斗监控系统早已问世,作为“硬软兼备”的法律却迟迟未能拿出来,这就让人有空子可钻,再多“硬性”的公车监控系统又能怎样?

  最后,小提建议,租车市场早已成为成熟的行业,既然公车私用者喜欢凑“租用”“便捷”的热闹,不妨考虑到市场上租用,一个电话就可以搞掂,免得私自使用公车忐忑不安,不仅影响心情,冷不防还会被市民逮住惹出更大非议。(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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