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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空地 几多“开心农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0日08:26  南方日报

  

  在菜价上扬和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今天,在城里居住的一些市民展现出亲手种菜的热情,可是城里很少有农田用地,于是一些人打起了江边滩地和街边空地的主意,在这些地方开垦并种菜,俨然现实版“开心农场”。

  本报《惠州观察》上月报道过市区东湖路南侧西枝江一处裸露的滩地变身为“私家菜园”的情况。日前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东江和西枝江的一些滩地,以及街边小区内的一些空地上也可以看到一块块“菜地”。

  种菜者往往跟风种植,而市民对此态度不一,市水务、城管等多个部门表示,滩地、公共用地不能种菜,律师也指出,包括小区顶楼等公共用地业主无权占用。

  俨如现实版“开心农场”

  ■现场

  近日,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了位于市区合生大桥南桥头附近的东江江畔,在靠近江南丽苑楼盘的一块约上千平方米的滩地上,记者见到了一块块划分整齐的“菜地”,“菜地”的边上还有三五位垂钓者。

  “菜地”上种着油麦菜、菜心、生菜等多类蔬菜,甚至还有番薯和花生等,有的蔬菜刚发芽,有的已经成熟可以收割。记者现场还见到两位中老年人在“菜地”上忙活,一位在摘菜,一位从江边提水来浇菜。

  沿江的道路距离滩地有一块斜坡,斜坡上方围着护栏,记者见到一些种菜者,直接翻过护栏沿着斜坡走到“菜地”。

  在江南丽苑居住的市民杨女士说,原本这些滩地是杂草丛生的,后来有人开始在这里开垦,把这些滩地变身为“私家菜园”,后来有人效仿,这一大片滩地就逐渐变身为“菜地”了,来这里种菜的部分是周边的住户。

  在市区东平康宁路市第三人民医院门口,记者看到马路与路边住宅中间有十几米的泥土带,周边居民在泥土带上开垦,种植了菜心、油麦菜等几样时令蔬菜。另外根据一些市民反映,目前在一些住宅小区或马路边,依旧存在有人利用公共用地种菜的现象。

  在惠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记者搜索发现,也有一些市民投诉空地变身为“私家菜园”的情况。去年有市民反映在麦地升平苑小区,有业主利用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楼房楼顶进行种菜,也有市民反映在市区高榜山有人开山种菜,对此城管、园林等部门均对此进行了处理。

  看着别人种也跟着种

  ■种菜者

  在东江江畔,一位不愿具名的种菜者告诉记者,其种的菜用来自己和家人食用,并不清楚这里是否能种菜,看到别人来种,他也赶紧占了块地方耕种。在西枝江畔,一位种菜者则称,种的这些蔬菜主要是自己吃,吃不完就拿去市场便宜卖掉。

  在市区东平康宁路附近,菜地种植者李阿姨告诉记者,时下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使大家对每天使用的农产品很担心,刚好家门口有一块空地空闲着没用,就整理一下种点青菜供自家食用。看着长势良好的油麦菜,李阿姨说,“自己种的蔬菜没有使用农药化肥,是绿色食品。”

  当记者询问在路边种菜是否担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交通时,李阿姨说,“这里路宽来往的人少,不会给交通造成影响。附近好几户人家都来这开垦种菜了。你不种别人也会种啊?”

  记者采访发现,这些种菜者基本上是自家食用,有的称为了吃得安全放心,有的称菜价太高等。往往是一块空地有了第一位“吃螃蟹”者进行开垦种菜后,其他人也就跟着种,虽然有的明知不能种菜,但担心他人来种,自己也不愿意放弃。

  有人赞同有人忧

  ■附近市民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非常羡慕那些自家种菜自家吃的住户,有人却认为在江边和空地上种菜有碍观瞻,甚至会带来污染。

  在东江江边居住的市民张女士认为,不管是种菜还是种草种树,种的都是绿色植物,并不妨碍城市绿化。而且,自家种菜不仅能减轻买菜的经济负担,还能锻炼身体、改善生活,增加生活情趣。

  同样持支持态度的市民张先生认为,“空地闲着也是闲着,把空地利用起来提高资源利用率有何不好?”张先生说,有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与其让地荒废闲置,成为卫生死角,还不如让有时间的人去打理。

  也有一些市民反对这种行为。在西枝江边居住的市民劳先生担心,如果大量市民利用江边滩地种菜,有可能使土壤变得疏松,造成水土流失。

  某小区居民林先生认为,在公共绿地上种菜,只能满足部分人利益,还是种些鲜花比较合理,毕竟这些空地是小区居民共有的,种花草可以美化小区环境,供居民欣赏。市民小陈坚决反对霸占公共用地,他说:“哪天我看那块地空着没用,是不是能在上面盖个房子说是我的呢?”

  滩地、公共用地不能种菜

  ■职能部门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水务、林业等多个部门。

  针对部分市民在城市公共用地开垦种菜的现象,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如果市民在城市公共用地开垦种菜占用城市绿地的,将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损坏相关设施、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和赔偿;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占用费的二倍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公共用地开垦种菜涉及村(居)委会或住宅小区的,分别由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督促整改恢复。

  针对在江边滩地种菜的情况,记者从惠州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了解到,根据《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河滩、滩地上围垦、种植、倾倒垃圾等,违者除责令当事人拆除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于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惠州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方振端告诉记者,在河滩、滩地上围垦、种植,容易导致土壤变得疏松,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河堤的稳固。此外,由于种菜过程中经常会浇施尿粪或者化肥农药,会导致河流水质受污染,甚至影响饮用水源。如果种植的农作物为高杆作物的话,还有可能影响汛期的泄洪排涝。

  市林业局林政科有关负责人说,对一些未报批擅自大面积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比如私自建房,林业部门将坚决打击,并处罚。但是个别居民在山林、山坡开垦种菜的投诉目前还较少。在林地开垦种菜,除去原有表面植被,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虽然小面积影响不大,但就怕周边居民跟风,造成大面积开垦种菜。

  任何业主无权占用小区顶楼

  ■律师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丽琴说,楼宇顶楼为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个别业主没有权利单独占用,如要使用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此外,楼宇的顶楼用途在报建时都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开发商和业主无权擅自更改其用途。对于,部分开发商在售楼时声称的“某买顶楼物业送顶楼”等承诺,胡丽琴表示,顶楼为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处理,所以这种承诺是无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想购买顶楼,然后在楼顶开辟“开心农场”的购房者应该谨慎,不要轻信开发商。

  胡丽琴表示,楼顶种养这一行为对邻里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侵占性、阻挡性和干扰性,在住宅小区天台种养或搭建的实质,是一部分业主侵害另一部分业主及社区的公共利益。

  对于住户在楼顶种菜现象,河南岸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首先,楼顶是高层住户重要的消防通道,私人菜园容易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乔木类的植物根系生长会破坏建筑结构,引起墙体破裂、屋顶漏水等一系列问题;三是如果住户打理不好,泥巴和生活垃圾会堵死排水管道系统,以及滋生蚊虫鼠害,影响业主居住环境。

  南方日报记者 罗锐 林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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