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吉祥 通讯员 赵锦书)? “这要是流散在外,一发子弹可能就是一条人命!”4月12日,面对刚刚收缴的129发各种型号的军用枪支子弹,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感慨。
石城这次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将持续到5月31日,范围涉及石河子市和农八师各团场。
截至目前,石城警方共收缴空爆弹2发、“五四式”子弹10发、“六四式”子弹6发、“八一式”子弹57发、半自动步枪子弹28发、加拿大手枪子弹14发、勃朗宁左轮手枪子弹12发,共计129发各种型号军用枪支子弹。
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提醒市民,《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62、63、67、68条规定: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石城警方表示,对举报涉及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警方将(根据线索大小、案值)分别给予现金奖励;对于举报人,警方会实施保护措施;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警方将从严惩处。
农八师、石河子市两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联合还发布了《致广大市民、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人员的公开信》(如右图)。
公开信
当前,石河子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这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涉及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属于高危物品,必须严格管理、控制。
如果管控不严,哪怕是一支枪、一颗子弹、一枚雷管、一公斤炸药、一克剧毒化学品非法流散到社会,都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安宁。
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恳请广大市民、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人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支持、配合和举报,并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建设。因防范管理不善造成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或被抢,企业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希望企业按照“力量、制度、保障三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切实提升治安防范水平,积极争创危险物品治安防范平安单位。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请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凡违反规定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确规定,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违反者将严处。
市民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举报涉及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
●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环境。从业单位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请在本单位内部开展一次矛盾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并有效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请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责任心不强、思想不稳定的要害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岗位。
在企业改组改制等内部矛盾突出的重点时期,要及时停产整顿,严防引发各类案件、事故。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危险物品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1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