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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查获38起 成都酒驾抬头

  华西都市报讯(郭战记者付真卿)昨日上午10点过,在成都交警三分局问询室里,何东在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上签下了名字。因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他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在问询室外,还有10多名等待接受处罚的司机,理由都相同:酒后驾车。

  入春之后,成都酒驾又有抬头之势。从3月25日至4月11日的18天内,仅成都交警三分局就在辖区内查获酒驾38起(其中醉酒驾驶2起),平均每天超过2起。

  “最近一段时间,酒驾情况明显增多。”据成都交警三分局统计,从3月25日至4月11日,分局共查获酒驾38起(其中醉酒驾驶2起),其中,骑摩托车酒驾的达到23人,占总人数的63%,“许多骑摩托车的驾驶员都有侥幸心理,觉得交警一般不会查摩托车。”民警说。

  此外,除在夜间整治中查获的酒驾外,有相当比例的酒驾是在上午民警执勤中查获的,通过问询发现,都是前一天晚上饮酒,隔夜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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