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陆冬年 韦华生)曾“二进宫”的男子不思悔改,为了替朋友出气,纵火焚烧他人商铺。日前,犯罪嫌疑人何某被花都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何某为四川省泸州市人,曾在老家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11年9月,刑满释放不久的何某来到花都打工。
2011年12月20日晚,何某到一朋友所开餐厅吃饭。何某听说朋友与某地产中介公司有官司纠纷,心想朋友平时待自己不薄,便拍着胸脯说此事包在他身上,一定替朋友出这口气。
何某想如果打砸档口,对方的经济损失会很大,也难以逃脱,被抓住自己也赔不起,搞不好就把自己搭进去了,便盘算用汽油火烧的方法报复与朋友有纠纷的地产中介公司。
当月25日4时许,何某在加油站租用便民油桶购买了30元97号汽油后,提着油桶窜到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某楼盘地产商铺。当时档口被金属卷闸门锁住,何某便将汽油倒进该商铺卷闸门与地面的缝隙之间,用打火机点燃后提着油桶逃离现场。
何某逃至该楼盘广场时被正在巡逻的小区保安发现并抓获,火势被及时扑灭,但地产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门等部位被烧毁,广告牌也被烧坏,阁楼位置的墙壁出现了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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