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南检宣)因偷一只鸡,被鸡主追,于是向对方大打出手,最后被当地村民扭送公安机关。日前,这名偷鸡男子被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判刑入狱三年六个月。
据悉,今年41岁的陈某某劣迹斑斑,多次被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去年9月陈某某路过南沙区新安村九涌时,看到一只鸡在鸡笼外面,就趁没人走过去把鸡捉走,不料被事主发现。陈某某马上弃鸡逃跑,不料事主锲而不舍,一直将其追至海堤。这时陈某某反倒恼怒了起来,用手卡住事主的脖子及左手手心,并用随身携带的针筒扎刺事主的脖子及手心,后又用砖块追打事主。陈某某偷鸡还殴打事主,被当地村民发现后,村民一拥而上,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在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根据司法解释,其行为已构成转化为抢劫。南沙区法院判决陈某某入狱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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