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陈建清 黄志辉)日前,龙门县盐务分局在当地龙华镇市场内查获一个假盐售卖点,当场没收假冒食盐一批,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据了解,近日,龙门县盐务分局在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龙华镇内某饭店存在使用假冒盐情况。工作人员根据饭店负责人提供的线索,追查到销售源头为龙华镇市场内一个杂货店,随即前往进行查处。期间,工作人员在杂货店仓库内查获食盐35小包。经现场鉴定,该批食盐外包装注明执行标准GB5462-2003为工业盐标准,内包装为“岭海”牌500克加碘精制盐,包装袋左右两边有明显的折痕线,上下封口不对称,生产日期用手擦不掉,均为重码,而且包装袋陈旧,为十年前所使用的版本。工作人员现场使用“碘盐快速测试剂”测试,发现该其中无任何碘成分,均为假冒“广东省深圳盐业公司”产品。此外,经查实,该店无食盐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经营食盐产品,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据介绍,“三打两建”工作开展以来,龙门县盐务分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县城、永汉、平陵、龙江、南昆山、麻榨、龙华、沙迳、蓝田等9个乡镇,共出动人数114人次,检查了酒楼、大排档334家,工厂食堂12家,学校食堂14家,立案9宗,没收盐产品5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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