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残疾学生可获30%学费资助
南方日报讯 (记者/梁尚龙 通讯员/陈婵)家住清城区东城街道的胡爱群女士最近心情比较好,她16岁的脑瘫儿子谭永彬在启智学校学习,已经逐渐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拼音,而且清城区残联还为她儿子每个月资助300多元的学费,让她生活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胡爱群告诉记者,儿子从小就得了脑瘫病,身体不受大脑控制,连坐都坐不稳。后来送到清远市残联的康复机构治疗,主要是做运动、针灸、按摩等,现在孩子的生活基本可以自理,刷牙、穿衣、穿鞋等都可以自己完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清城区残联负责人表示,他们看到胡爱群为了照顾孩子,不能参加工作,家庭比较困难,于是建议她把孩子送到学校去,还安排了扶残助学资金帮助她。“希望他在学校里学点文化知识,或者工作技能,以后可以推荐到残疾人就业基地工作。”据悉,今年清城区已经有10多名残疾人被安排到了相关企业工作。
金廓小区的陈绍珍是一名眼睛几乎失明的残疾人,两个女儿一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因为是单亲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记者看到,陈绍珍住的廉租房内,仅有电饭煲、风扇、收音机等不多的几样电器。因为煤气贵,她煮饭还是烧一些废旧木料。陈绍珍没有工作,主要靠低保过日子,孩子的学费也是靠亲戚朋友们资助。清城区残联了解情况后,从2009年开始对她的大女儿给予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资助,3年来,累计减轻了她家近2万元的经济负担。
据悉,清城区自2009年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全面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先后有2451人次从中受益,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救助资金403931元;发放中等职业以上学校助学金44338元,享受学生近109人次;发放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金56930元,享受学生近116人次。总计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救助贫困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2676人次,补助学费、住宿费516183元。
今年,清城区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重点资助正在接受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和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兼顾资助部分在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在校贫困残疾本科、大专生,每人每学期按学费的30%和住宿费的40%资助。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每人每学期按学费的30%和住宿费的20%资助。取得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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