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李俊杰 刘香霞)连山小伙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打工挣来的8400元丢在路上,幸好路过的连南法院、清远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捡起收集,经过近1个小时的等待,将8400元交回失主手中。
3月30日上午10时许,连南法院干警李小光、曾海明、宋国源送达法律文书后返回连南法院,途经323国道连山县太保镇路段时,发现前方公路散了一地的百元大钞,路边还停着一辆车,旁边站有四人。经停车询问,原来四人是清远市农业局工作人员,他们下乡返回单位途中发现前面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口袋掉下一沓钱,钱洒落在路上。农业局工作人员立即鸣喇叭提示,但前面年轻人车速很快,已经走远。
由于当时路上往来车辆较多,为防止路人前来哄抢,法院干警与农业局工作人员当机立断,分工合作,3人负责将钱逐一捡起,其余4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后经清点,共有8400余元。考虑到丢钱的小伙子会回来找钱,7名工作人员决定在路上等小伙子。
在路边等了近1个小时后,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骑着摩托车过来,时走时停,并焦急地四处张望,好像在寻找东西。法院干警上前了解情况,经详细询问,小伙子名叫廖某,他称回家途中不见了口袋中近1万元钱,这些钱都是他打工积累下来。
几人一致认定这小伙子就是失主。由于小伙子拿不出相关的身份证明,为谨慎起见,连南法院干警决定与他一起到附近太保派出所核实。后经过派出所查明,该款确实属于失主廖某,三位干警便将8400余元亲手交到廖某手上。
“那些都是我打工攒下来的辛苦钱,如果钱没了,我实在是没脸回家!幸好遇到你们。”小伙子廖某拿到钱后,激动地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