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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曾经的家变成了眼前的一堆废墟,王桂仙一家哑口无言。2010年8月20日早上,大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拆迁工人冲向王桂仙老人的家。一阵挖掘机的轰鸣过后,房子轰然倒下。随房子一起没了的,还有家里所有的家当。随后,王桂仙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高新区梁家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筹建办公室等三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其房屋原状并赔偿20万元。去年,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决,王桂仙败诉。昨天,这起备受关注的拆迁纠纷,在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回顾:出去买早点 回来房子就没了
高新区梁家河村第一居民小组富康巷4号,是王桂仙老人先前的家。这幢房子建盖于1998年,是一幢占地面积121平方米、总面积为556平方米的五层砖混结构楼房。房屋虽外观为一幢,实际内部为两户型,王桂仙老人和两个女儿住在这里。
2010年8月20日早晨,王桂仙老人带着4岁的外孙出去买早点,二女儿、二女婿和小女儿出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小女婿一人。上午9点,小女婿解道坤站在自家楼顶上,看见大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拆迁工人聚集在梦达尔酒店旁。
一段时间以来,就房屋的拆迁问题,王家一直在与拆迁方协调。
当天,包括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内的多人,对梁家河村还未拆除的村民房屋实行了拆迁。在混乱中,王桂仙的家被拆了。“我岳母头部被打伤,并昏了过去。”解道坤回忆说,在一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一名拆迁人员陪王桂仙去了省红会医院,在掏了第一天的医药费后,拆迁人员没了影。无奈之下,王桂仙一家人在白马小区安顿下来。
矛盾:村民认为拆迁方给的价太低
据了解,梁家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09年4月正式启动,总占地面积440亩,涉及农村块状的有8个村民小组,800多户共计3200余人。按照计划,整个回迁房建设工程预计2011年10月前封顶断水。
王桂仙说,按照《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梁家河片区城中村重建改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选择回迁就只能得到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房子。选择货币补偿,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盖楼层不超过4层”的原则,她家的房子只有80万元左右。
王桂仙一家人认为,自家的房子不但有房屋所有权证,还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自家的房屋不属于集体土地上所建盖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方给出的价太低,不同意签字。而拆迁方又不肯作出让步,致使双方矛盾逐步凸显出来。
尽管如此,随着该项目的逐步推进,签字的村民越来越多。绝大多数村民选择了回迁安置。
究竟是何人组织参与了当天的拆迁事件包括王桂仙在内的几名村民猜测,在梁家河社区居委会就有专门组建的综合执法人员,此次行动是由村上组织的一次突击拆迁活动。
一份时间是2009年3月12日,名称为昆高城改办发[2009]3号《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文件,是为成立梁家河片区城中村改造筹建办公室而下发。其中写道,该筹建办的成立是由梁家河社区居委会牵头上报,经高新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上报管委会批准同意的。筹建办机构成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导、居委会领导、8个居民小组人员和梁家河、河源综合服务队其中几个人。而办公经费、工作人员交通、电话补贴都由片区改造投资方——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从这份文件上看,社区与开发商成了该片区改造的利益同盟者。”包括王桂仙在内的其他村民这样认为,但苦于没有具体证据,仅止步于猜测。
维权:一口气对三个部门提起诉讼
拆迁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王桂仙家下发了强拆告知书,告知将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没想到他们拆得这么快,根本不给我们考虑的时间。”王桂仙说。
其实,因不同意拆迁,在当年1月,王桂仙家便被断了水电,由于怕人出去时房子被拆,一家人每天轮流留守在房子里,但最终还是没能保住房子。
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王桂仙一家不断向昆明市有关部门写材料反映。王桂仙想不通,拆迁方的所作所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经过听证,不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却照样进行”。
之后的日子里,王桂仙一家人做了两手准备,一边向公安机关举报拆迁人员的违法行为,一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高新区梁家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筹建办公室等三部门一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强拆告知书,恢复自家房屋原状,并赔偿屋内财产损失20万元。
2011年6月17日,昆明市中院对此案提级审理,并追加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被告,高新区梁家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筹建办公室为第三人。经审理,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决,维持强拆告知书,王桂仙一家败诉。
王桂仙一家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前天、昨天,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同村许多村民也赶来旁听。庭审中,双方的分歧依然很大。
王桂仙说,两年多来,为了案子的事情,一家人已经累够了。“我们希望这件事最终能够得到调解,这样的话对双方都好。”(都市时报 见习记者 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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