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花苑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与新物管签约
■阳光社区记者 程贵三 朱清海
在炒掉旧物管近三年后,被称为大型“问题小区”的聚德花苑今天终于把新管家迎进家门。前业委会主任萧河向记者表态:“我们业主将与新物业公司共同努力,力争使聚德花苑成为市级优秀示范小区!”
街道谨慎处理每个环节
从1月19日公布“双过半”投票结果、业主同意新物管进场,到4月17日正式签订合同,中间历经近3个月。萧河向记者介绍,为避免旧物管与业主再起冲突,江海街道办事处对于新旧物管交接的每一个环节都很谨慎。3月份,代行业委会职责的聚德花苑居委会还将合同文本张贴出来公示。
签订为期三年物管合同
据悉,17日下午,在江海街道办及房管部门的见证下,聚德花苑居委会与新物管公司——深圳滨海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合同。前业委会请求见证签约时刻,但未获得批准。旧物管——嘉唐物业公司的代表受邀参加签字仪式,却因“无眼睇”没有逗留。
居委会“代责”被质疑
虽然大部分业主对事件的结果表示高兴,但仍有一些业主认为合同有欠妥之处:“合同甲方是主业大会,却没有盖上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印章,而是盖上小区3个居委会印章。”他们担心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居委会的“代行职责”将变成真正职责。
事件回顾
旧物管合同到期遭解聘
2009年,海珠区聚德花苑小区业委会与嘉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嘉唐”)的合同期满,嘉唐被解聘。业主称,嘉唐进驻小区后管理不善,小区内安保几乎是摆设。
随后,嘉唐以拒交费为由状告业主,业主反告物管,要求交出管理权。江海街道办也协调“劝退”,但未奏效。嘉唐以没有选出新物管为由拒绝撤场,照常工作。
之后,业委会公开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街道办称未达到小区业主“双过半”同意的条件,新物管不能进场。
2011年,前业委会期限届满,按规定将公章和权限移交给居委会。街道办表示,将由居委会代职完成新旧物业的交接,春节期间由民警维护小区治安。新快报曾于今年1月5日AII04版进行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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