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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粤8年将育10大跨国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1日08:4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 吴哲

  ■发展目标

  扩大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境外企业数量及境外资产、境外收入、境外人员数量快速增长,跨国经营水平和境外投资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国际化的自主品牌和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本土跨国公司,推动境外投资从以设立境外一般贸易机构为主向完善境外产研销链条转变,从以价值链中低端环节为主向技术、人才、品牌等高端环节转变,加快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本土跨国公司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日前,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全省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额达200亿美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超200亿美元(其中境外收入达到一定比例,下同)的大型本土跨国公司到2015年达到2-3个,到2020年达到10个。

  在推动“走出去”企业做大做强、简化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手续、强化对企业跨国经营的财税政策支持、强化企业跨国经营的融资增信政策支持、加强企业境外投资服务保障等方面,《意见》均提出了具体扶持措施。

  跨国经营前30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的出台,是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10〕7号)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实施更高层次的“走出去”战略,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有效参与全球经济格局变革和国际产业重组,显著提升我省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

  《意见》中提出,要培育壮大跨国经营市场主体,在有跨国经营需求并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本土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纳入计划予以重点扶持。对跨国经营指数在全省前100名以内、销售收入达到5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联系和支持,将其中前30强作为本土大型跨国公司的重点培育对象。

  为此,政府将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扶持力度,通过整合现有外经贸发展资金和新增部分省级财政资金,扩大“走出去”专项资金规模,从2012年至2014年每年安排2亿元扶持跨国经营和跨国公司的重点项目,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前期费用、启动资金、贷款利息、保费以及对企业的分类激励。

  简化境外投资核准及人员出境手续

  《意见》还提到要简化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手续。各地级以上市及县(市、区)所属企业,设立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企业,由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办理手续;省属企业设立上述境外企业的,由省外经贸厅办理手续。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后办理用汇等相关手续。限额以上设立境外企业及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与此相配套的一个人性化措施是,简化境外投资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简化跨国经营企业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支持因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人员申请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有效”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根据申请优先原则为我省大型跨国公司培育对象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企业可自行决定外派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工作所在地(不含港澳地区)的长期居留证、配偶和未成年人随行的申请。对国有企业因公内派驻港澳企业的人员,首次派出驻港澳工作申请期限最长可至4年,期满后每次申请延期最长期限由1年增至2年。对在港澳地区经营业务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经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可循因公渠道办理人员临时或多次赴港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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