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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海路拟选址用地位于横岗街道[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总用地面积19909.42平方米。[六约北地区]法定图则中的振海路线位与现状建筑存在较大冲突,部分位于北侧G07202-15宗地(02-04地块)内,且与南侧G07202-0076宗地(02-08等地块)存在一定的间隙。振海路方案设计结合现状地形以及周边用地情况,对其线位进行了优化。
根据《关于简化部分调整容积率及法定图则个案修改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深规土〔2010〕675号)有关规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容积率调整及用地位置适当微调的,在有利于近期实施、并满足《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由管理局公示并办理后续手续。现对该拟选址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2012年5月20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用地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可到该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联系人:彭志琼;联系电话:2891830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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