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要求将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全部暂停销售和使用。
通告称,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公布第一批胶囊铬含量超标抽检结果。第一批检验主要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检验结果表明,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有的批次产品使用的胶囊铬含量超过国家药典限量标准。
通告要求,市内各单位暂停销售和使用上述9家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市食药局还要求,相关产品进货和销售数据都要报局有关科室。
目前,卫生局已经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公告药品进行停止使用。
市食药局近期共出动1100人次,检查市内药品批发企业7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2196家,医疗机构1500家,通知暂停销售、使用问题药品,并进行药品召回。
根据排查,东莞市无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空心胶囊的药企有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无胶囊剂产品,不使用空心胶囊。
经对5家使用明胶空心胶囊药企的实地检查,未发现市内药品生产企业使用涉事胶囊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问题胶囊。
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东莞有4家胶囊剂生产企业,其中只有一家用到空心胶囊,另有3家委托外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胶囊产品。经核查原料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所进空心胶囊均为江苏省厂家,未发现涉及铬超标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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