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礼司”商标引发纠纷———
本报讯称北海公园的舞狮表演擅自使用自己已注册的“掌礼司”商标进行宣传,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太狮老会”舞狮传人董云将北海公园告上法庭索赔5.4万元。前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董云诉称,他作为“掌礼司太狮老会”传人,从事专业舞狮表演。为了更好地传承这门民间艺术,他于2002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商标,并于2003年7月7日取得名称为“掌礼司”的注册商标。但此后,他发现,北海公园管理处在媒体上以“掌仪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在公园第九届春节祈福文化节中,以“掌礼司狮子会”的名义进行舞狮表演。
董云认为,该表演未得到他的许可,表演人员也不是掌礼司的专业舞狮人员。北海公园管理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权。
对此北海公园管理处辩称,董云的注册商标是“掌礼司”,不是“掌仪司”。管理处在媒体上使用“掌仪司”进行宣传,没有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另外,公园宣传展板上提及“掌礼司狮子会”,仅仅是为了普及民俗知识,没有任何商业目的,舞狮表演对游客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董云虽享有注册商标,但其无权垄断“掌礼司”,无权禁止他人在非商业用途中引用和介绍掌礼司及其代表活动舞狮。北海公园希望法院驳回董云的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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