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改革方案中提到,要让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公平竞争,有没有机制去保障?能不能考虑直接取消医院的药房?
江捍平:过去,并没有哪个规定禁止患者凭医院的处方到社会药房去购药。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每一个医院的药品收入与它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它有15%的加成,比如这个药是100元买进来的,卖出去是115元。由于利益驱动,导致医院可能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不让处方外流。更为重要的是用药安全的问题,你在外面买的药可能不安全,那以后药出了问题谁负责任呢?
我们建立这种制度,首先是要保障公平性,医药真正分开。国外很多医院是没有药房的,只有住院部有药房,这是真正医药分开。现在把药品加成取消以后,对医院来说,今后药品这块没有任何的利润,只会有成本,那把药房甩出去不是更好吗?但是一步做到这一点在我们国家还是有点困难。
因此,我们采取了分步走的策略。首先是培育市场,选择一些社会信誉好,又有医保资质,经营能力也非常强的,药品覆盖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社会药店加入到竞争的机制当中。
另外,我们对医院有一些制度安排,要让医院允许老百姓去外面买药,同时又能保障用药安全,确保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另外,我们要做一个安全责任的划分,这也需要制度。还有一个制度,就是确保患者的知情权,要让患者知道去哪里买,买来了药怎么用。
因为引入了竞争,现在将药品加成取消了,药房也会采取一些经营的措施来竞争,可能它会便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越便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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