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蓬江区法院获悉,江门市中级法院近日针对江门市最大一起“酒托”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蓬江区法院的一审判决,26名被告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3年等刑期。
据法院查明,杨某胜等人聘其他被告人充当“键盘手”、“传号手”、“酒托”等角色,分工合作,假冒单身白领女性以“一夜情”为诱,约男网友见面,并以吃点东西聊天为借口将男“网友”骗到“阿Q生活馆”内消费用廉价酒充高价酒,一顿饭花费几千上万元。2010年11月1日至17日,短短十多天,共骗取被害人林某球等20人消费款171679元,最多的被骗一次性消费30411元。不少网友在消费后也感被骗,有的怕惹麻烦选择吃“哑巴亏”而没有报警。直到2010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根据一名受害人的报案将26名被告人抓获。
2011年10月11日,蓬江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由于涉案被告人众多,庭审过程持续了整整两天。据介绍,在这26人组成的“酒托”诈骗团伙中,有16人为“酒托女”,全部为外省户籍,年龄最小的仅18岁,最大的37岁。她们在受审时莫不痛哭流涕。有的“酒托女”称当初只以为是卖酒,并不知道是犯法行为。有的则称自己文化低、一时找不到工作,后来经介绍称做这个赚钱快,于是就做了。
据了解,“酒托女”可以拿到酒款的二到三成的提成,月收入低的两三千,高的达九千多。
陶然 黄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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