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长欣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目前,中山市三打两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中竟也出现了90后。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福建籍被告人黄某泽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黄某泽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1年8月起,1990年出生的被告人黄某泽(小学毕业后务农)在横栏镇中横大道某商铺5号经营一家“特有批发部”。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批发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且在店内摆卖的大量中华、白沙、红双喜等品牌香烟,经初步鉴定为假烟,遂报警处理。
同年12月12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黄某泽抓获归案,并在上述批发部内缴获尚未销售的红金龙(硬神州腾龙)等真品卷烟3种5条(价值人民币280元)、中华(软)等假冒伪劣卷烟共计27种233条(价值人民币25430元)、硬盒BLACK DEVIL卷烟1条(价值人民币89元),随后又在被告人黄某泽带领下,在其租住的横栏镇宝裕小区出租屋内缴获尚未销售的双喜(软)等假冒伪劣卷烟16种470条(价值人民币32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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