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流行办事多样化,扶贫也不例外。5月3日,《清远日报》报道了省保监局在对口帮扶村,连山中和村推行“保险扶贫”的新模式——佛手种植农业保险。保险方案规定:农作物受到自然灾害袭击,每亩最高给予2000元赔偿,若市场价格过低致种植户经济受损,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这样,在保险金额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农民可放心种养。而这种模式涉足的领域也逐渐扩大中。
点睛:从直接给钱的输血式扶贫,到生产物资的帮扶,再到通过保险机制确保贫困户的种植收入。这种方式的转变,可以说是“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一个提升。对于靠天靠技术吃饭的农民来说,仅靠种植技术的提高还是无法“胜天”,但“保险扶贫”模式的推广相当于为农民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即使因客观因素失守,也不至于血本无归。
这种创新的扶贫模式值得提倡,希望不仅止于个别部门、机构的“样本”之作。其实,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帮者可发挥所在领域的优势,探索扶贫新模式。如教育部门在其帮扶村探索“教育扶贫”,医疗部门尝试“卫生扶贫”……当然,发挥优势的同时,积极借鉴其他领域的新方法,带动对口帮扶村朝多领域发展,或可加快脱贫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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