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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并非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00:00  北京青年报

  本市将建医警快速对接机制卫生部发言人昨回应———

  本报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有关“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的要求并非强制规定。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建立医警快速对接机制,医政、安保和医疗护理等业务处室将联手处置医疗纠纷。

  ■是否设警务室由公安部门决定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而在此之前,卫生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卫生部门要求协调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务室的事,邓海华昨天表示,这是卫生部在贯彻落实两部门通告时的一个具体的意见建议,具体设置与否、怎么设置,还是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具体的协商以后,由公安机关来决定。邓海华指出,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好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医患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本市将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

  据了解,北京市卫生局已向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和各三级医院发布通知,要求区县卫生部门、各医院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自2007年起,北京已陆续有部分大医院设立了警务工作站。但因警力所限,警务工作站尚不能够做到24小时民警值守。近日,有区县公安部门已同医院对接,正在酝酿加强医院警力配备的相关方案,以保证发生医疗纠纷时能够第一时间“医警对接”。

  ■相关部门联手处置医疗纠纷

  市卫生局表示,今年本市还将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协调指挥小组,成员将包括市卫生局的医政处、安保处,以及医管局的医疗护理处,这些职能处室将明确各自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工作责任。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须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投诉管理,并针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同时,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查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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