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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无期刑释人员的再生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01:00  金羊网-新快报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范文峰

  第一次接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同志的电话,是夏季炎热的一天。电话里小邹声音很是焦急,我听着她的叙述,眼前慢慢呈现出一幅情景:年近半百的男子覃某,上世纪90年代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有过十几年牢狱生涯,如今带着剩余的三年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回到社会的他,接受社区矫正帮教,在自己原来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面临无户口(当初迁往监狱已被原单位注销)、无亲人(妻子早已携女改嫁长期无联系)、无固定居所、无身份证、无法找工作、无法搭乘相关交通工具外出、无法住店或者租房、无生活来源的困境。在到当地司法所报到之后,覃某现正为生计到各部门上访,甚至有求助于媒体的打算……

  我们对覃某目前的无助感同身受,作为担负社区矫正监督功能的机关,在接下来的二个月时间里,我们配合区社矫办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跑遍了覃某原单位、原籍地广西、市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公安、房管、人社等有关部门,协调多方关系帮助落实其户口、身份证办理、住房、工作等问题。

  今年十月,当我们再次到南岗司法所对覃某参与社矫情况进行检查时,意外地遇到了前来司法所送感谢锦旗的覃某。原来,区房管局考虑到其目前困难,已安排了一间30平方米的公租房供其居住,月租仅需要60元左右。覃某的户口也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安排落入公租房,身份证也办理完毕,并在人社部门帮助下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月收入1500元,覃某对目前的生活相当满意。看着他嵌在皱纹里的笑容,感觉到他的高兴是发自内心的。

  我很感慨,“幸福广州”的意义应该是惠及所有广州居住的人口,包括曾经对社会有危害但已改过自新的罪犯。从覃某的经历,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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