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王云涛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阶梯电价改革问题多——首档电量相差悬殊、未考虑城乡差异、听证会开放度过低、代表比例不合理、公布的信息不充分……
据新华社电 昨日,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许多省份同时召开。至此,全国已有16个省份举行了阶梯电价听证会。
阶梯电价改革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规定的首档电量相差悬殊,未考虑城乡差异等因素,听证方案实际上成为“单边上涨”,引发较多争议。如何让电价改革走向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如何让听证会切实体现民意,让群众消除“逢听必涨”的担忧,成为本轮大范围听证的焦点。
方案
家庭成员多少,城市或乡村“一刀切”
差异因素方案多未予考虑
从已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各地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东部省份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上海月度方案为全国最高,规定的首档电量为260度;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重庆等地首档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安徽、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均有一套方案规定首档电量为120度。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拟以年为限执行阶梯电价,上海、浙江、广东、湖南、贵州等省份也制订了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比较可取,我国南方很多地区夏天很热,冬天没有供暖,季节性用电不均衡。”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说。
记者了解到,很多省份规定的首档电量是依据往年居民用电均值确定的。比如,北京“方案一”规定的首档电量为年用电2760度以下。据北京市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北京市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616.24万户,居民用电量168亿度,计算可知,去年北京平均每户用电量在2720度左右。
但是,依靠简单相除得到的平均值,是否考虑进了家庭人口差异、城乡差异等多方面因素?
从已公布听证方案的省份看,各地方案均未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不细分大家庭还是小家庭;除内蒙古将蒙东、蒙西分开听证外,其余省份均以省份为单位统一制订听证方案。
“城乡差异大是我国的现实国情,例如在贵州,贵阳市民用电量肯定比边远农村居民大得多。如果执行同样的标准,意味着很多城市居民负担可能会增加。”胡晓登说,“听证方案理应把城乡差异纳入考虑,而且分为城乡两套方案,操作起来也并不复杂。”
对于家庭人口差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由于家庭人口数处于变动中,把人口数考虑进来会比较复杂,执行起来有困难。“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几代住在一起,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实行阶梯电价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说。
质疑
只升不降,电价改革初衷被指变相涨价
电企搞垄断成本不够透明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实行阶梯电价是“变相涨价”。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回应说,居民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电量设档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不过,记者发现,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各地方案也未考虑到将来一二三档用电量如何调整,电煤价格发生变化时电价如何调整,仅宁夏制订的“方案二”规定首档电价三年之内不做调整。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国内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居民电价实质上是在享受补贴;不过,涨价也好,补贴也好,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调价机制,有关部门就应对电力成本、电价和相关补贴做详尽的规划,比如此次电价方案确定后,未来多长时间根据成本变化进行调整。
电力成本透明是赢得消费者对提价理解的关键。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各地出台的电价方案只涉及电价的阶梯变化调整,并没有涉及电价改革的核心——电力企业垄断和成本公开透明。
“实施阶梯电价后,增加的电费收入用在哪里?能不能对老百姓公开?这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虽然现在不少发电企业是亏损的,但输配电和供电企业都处于垄断地位,利润居高不下。应尽快理顺电力体制,不能把每次上涨的成本都让发电企业或消费者来承担。”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说。
胡晓登等专家认为,必须尽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电力行业的种种垄断。我国电力行业“发输配售”四个环节,发电已经基本市场化了,但输、配、售市场依然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不打破垄断,就难以真正核算电力成本,就难以真正消除群众对电价上涨的疑虑。
民意
一些地方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不尽合理
普通人想参加听证很难
此次阶梯电价改革,各省区市均按要求组织听证会,这也是近年来听证会召开最密集的时期。然而,这些听证会究竟能否切实反映老百姓的呼声?如何防止听证会变成涨价的遮羞布?
业内专家表示,在各地听证方案的制订过程中,电力公司等利益主体发挥的作用比较大,而普通消费者则很难参与。“比如,一些省份听证方案中各档电量定多高,往往由电力公司说了算,显然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应该请独立第三方对居民月均用电量进行调查,保证方案的公平合理。”陈华说。
从听证会的组织方式看,一些地方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也不尽合理。“以北京为例,25名听证代表全部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市消费者协会以及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推荐产生,普通人就是想参加听证会也很难有机会。”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说。
从一些省份公布的消费者代表名单看,消费者代表的构成也有待优化。以北京市为例,15名消费者代表中,社区工作人员占了20%,退休人员占了40%。
邱宝昌建议,对于听证代表,要尽量选择职业素养较高、关注民生理念的百姓代表,能以更加专业的眼光代表老百姓参加听证。
陈华认为,现在很多听证会都是听证之后立刻公布调价方案并依此实施,这种方式并不科学。“能不能规定一个月或三个月的试行期,试行期结束后听听居民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让调整方案更加合理?”
新华时评
“价格听证会=涨价会”群众质疑是有根据的
据新华社电 围绕即将普遍推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各地正在陆续举行价格听证会。如此大规模的价格听证,近年来少见,人们原以为会对近年来“价格听证会=涨价会”的现象有所改变,但从社会反响来看,问题依旧。本应是征询民意的价格听证会,却引来群众普遍不满,这种现象值得反思。
群众对价格听证会的不满,其实不只体现在“阶梯电价”上。近年来,在涉及民生的众多价格改革上,听证会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规定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周期,但似乎难以撼动现实。
电力等日用必需品价格,直接影响群众生活。但如果将民众对价格听证会的抱怨归结于反对涨价,未免过于简单化。听证会开放度过低、代表比例不合理、公布的信息不充分等,这些涉及“怎么听证”的问题,才是矛盾发生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被曝光的“听证专业户”现象,说明群众的质疑是有根据的。
价格听证会旨在征询民意,按理说,代表面越广泛越好。为什么现有的听证会要搞得神神秘秘,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现象?这就涉及真听证还是假听证的问题。真听证,就应当尽可能充分地公布群众想知道的信息,尤其是涨价的理由。在这个问题上,应当相信群众的觉悟,相信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只要你的道理能够说服群众,价格听证会就不会被讥讽为“涨价会”。这里面,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监督者责任重大。
民生必需品价格是不是真的需要上调,不能仅凭企业一面之词,须提供令人信服的成本构成数据,让群众清楚一度电、一升油、一立方米气从生产到使用,究竟要花多少钱,看看那些“哭穷”的企业究竟“亏”在哪里,从而明白价格上涨及其幅度是否合理。只要相关信息够公开、够透明,就算大家对企业经营管理仍然会有不满之处,也会坦然接受涨价。反之,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上调价格,即便定价合理,也难逃“利益部门化”嫌疑。
资源性产品价格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适时、适度地调整合情合理。但任何改革,根本目的都在于改善民生。政府组织价格听证会的目的也在于此。如果在“怎么听证”问题上也能把握这个根本,听证会或许会顺当得多。
(吴定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