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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两亿奖励资金不会用来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3日00:59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城管委回应本报评论文章三大疑问

  新快报讯 记者 李佳文 报道 市城管委近日公布,广州今后每年将由市财政从市城维资金中安排2亿元作为奖励资金,对全市12个区域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后划拨“以奖代拨”奖金(详见5月9日A13版)。本报评论文章随后提出三大疑问,市城管委昨天晒出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进行公开回应。

  疑问1:此举是否经过市人大批准同意?

  市城管委昨天公开的《办法》第六条指出“市财政部门对‘以奖代拨’资金年度预算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并经市人大审议后执行”。市城管委方面指出,该条目明确了以奖代拨的资金是经过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市政府审定并经市人大审议执行,是符合程序的。

  疑问2:部分奖励是否会被用来支付新机构工作人员的费用?为了保障奖金不被挪用,《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奖代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各类补贴、捐赠等与城市管理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二条也规定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以奖代拨’资金,擅自变更资金使用计划、项目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专项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疑问3:各区被扣下来的资金如何处理?

  《办法》第九条规定“各区(县级市)及有关部门当年的‘以奖代拨’资金如未使用完,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城管委方面认为,管理办法不仅直接列明了乱用的后果,也明确了奖金盈余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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