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明)车停在酒店门口两小时,放在后备箱内装有数万元财物的皮包就被偷了。近日从榆林来到西安谈生意的李先生非常郁闷。
昨日上午,记者在永松路长安假日酒店见到了李先生一行3人,因身无分文,他们只能借钱度日,“我们5月10日晚8点多入住酒店,11日中午12点多我们开车去吃饭,1点40分返回酒店,停在酒店门口的车位上,两个多小时后发现后备箱被盗。”李先生说,他们查看酒店监控,发现了窃贼从后备箱偷包的全过程,随即报警。
记者查看监控看到,11日下午3点14分26秒,一名20多岁的高个男子先是背对着李先生车的后备箱,一边打电话一边用手摸着后备箱,不久突然打开了后备箱,将一个皮包拿走后朝南走去,整个过程只有1分多钟。李先生说包内装有1.2万元现金、价值9000元的手机及购物卡等数万元财物。
李先生确定后备箱是锁好的,事后发现后备箱并无被撬痕迹,他怀疑这名窃贼使用了某种先进开锁技术。电子城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将通过沿途监控查找窃贼,也欢迎市民提供线索。
昨日,当李先生返回酒店洽谈赔偿事宜时,酒店一负责人认为这属于开放性停车场,且停车场前悬挂有“车内不能放贵重物品”的告示,因此酒店无需承担责任。对此,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丽萍说,如果酒店和客人建立保管关系,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保管关系,那么酒店就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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