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头版刊文,聚焦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成就。摘发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我国宪法;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到2010年底,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8年12月,提出60项改革任务,到今年上半年,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基层民主自治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确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热情高涨。我国确立了以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思路,2008年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人大“开门立法”、政府部门召开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三公经费”逐步公开,“网络问政”蓬勃发展。
政府运行快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有超过24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一键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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