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违反计划生育的新莞人子女,也有机会通过“积分入学”就读公校了。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确定了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就读公校不再因违反计划生育而一票否决了。
市教育局长杨靖波解释说,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新通过的“积分入学”办法不再把计划生育政策作为门槛条件,而积分权重也更向东莞亟需的人才倾斜。
亮点“积分入学”政策趋向稳定
早在2009年,东莞市制定了《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每年从公办学校起始年级中,拿出部分学位,通过积分制的方式,解决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需求。《暂行办法》试行期间,每年都会对政策进行调整,而今年刚好试行满三年。
昨日通过的《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共有17条,把“积分入学”的“暂行办法”调整为“实施办法”,使政策更有稳定性。以后,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的方法,将在该框架下运行。
为了增强实施的稳定性,《实施办法》就对教育局、公安局、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等21个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起的责任。
例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要承担开发和维护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受理等业务,公安局则负责辖区内新莞人办理居住证、新莞人在莞连续居住年限和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并评分等业务。
●数字说话
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东莞有56万名新莞人子女在校就读,其中在公办学校的有12.6万多人。今年,东莞将继续增加积分入学的人数,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人数将比去年增加10%,达到17900人,而未来几年的增加值还将保持在10%以上。
亮点计划生育从必备申请条件调整为积分项目
一直以来,东莞部分镇街每年提供的公办学校学位,都会有大量的剩余。究其原因,以往的“积分入学”政策采用“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方法,也就是说,新莞人子女只要违反了计划生育,就无法通过“积分入学”政策的第一关。
今年,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东莞“积分入学”方法实行了较大的调整:计划生育不再是采用“一票否决”的依据,而是可以“加分”或“扣分”。
其中,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申请者,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可获得5分的加分,而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也可获得5分的加分。
●积分焦点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亮点政府常年受理申请“学位”
在《实施办法》中,“积分入户”的申请时间将常态化,且申请就读公校的新莞人子女不再受限于小学以及初中的起始年级,而新莞人子女申请到的学位也有可能是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而来的“优质学位”。
办法规定,每年3月底之前,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本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的学位容量进行统计,核定出可提供接收新莞人子女的学位名额数。市教育局在每年4月向社会统一公布各镇街提供的公办学位情况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名单和学位情况。
●政策要点
“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将常态化,申请手续实行常年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可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止,到指定受理点申请下一学年秋季学位。
亮点申请手续简化,受理时间缩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将从原《暂行办法》中独立出来,没有作为《积分方案》附件。此举的目的在于增强积分制入学的灵活性,积分项目和积分分值可以根据每年形势变化而进行适当的调整。
《积分方案》在原有方案内容基础上着重与省和东莞出台的积分制入户政策相衔接,在积分项目、积分形式、积分分配等内容上进行调整,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或审核标准不一的情形发生。“积分入学”将按“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的原则,缩减受理的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按所涉及的部门进行分类整理,每10个工作日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标准进行评分。
●流程变化
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按所涉及的部门进行分类整理,每10个工作日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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