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5月16日消息,针对特侦组以前“总统”李登辉挪用“外交部”援助南非总统曼德拉经费,成立台综院第4所,将其以贪污罪起诉。李登辉15日接受三立“大话新闻”访问时说,成立第4所是“国安会”决议,并由“国安局”出钱的;而“国安局”是把先前待垫给“外交部”援外预算的钱拿回来而去成立第4所的。说他贪污,真的很侮辱他。
据报道,对于为何成立台综院第4所,李登辉接受访问时表示,当初是因为“国家安全”会议”决议而要设立战略研究所的。他说,当年他有派人去美国兰德研究所(RandCorp.),共派2次,但各种重要的资料都不给台湾看。其次,费用也太贵了,只是去那里短期受训而已,所以才认为自己“国家”应该有一个“国家”的战略研究所。
李登辉说,因此“国安会”通过,战略研究所由“国安局”负责拿钱出来,交给台综院来设立。他是安全会议的主席,由秘书长殷宗文开会通过后,拨的钱是以前帮助南非曼德拉“总统”的钱。他强调,“外交部”这个钱是安全局替“外交部”付的钱,所以“外交部”这个钱应该要还给安全局,安全局用这个钱再交给台综院成立战略研究所。
因此,他认为用这个理由说是他跟安全局局长和台综院串通,拿“国家”的钱给民间用,“真丢脸”,也“侮辱我”。“我根本没有贪污”。
(责任编辑: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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