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晓玲)《佛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下称《规划》)印发,“十二五”佛山减排任务高于国家下达给省的减排任务,减排空间小。这给佛山经济发展带来“制约”。《规划》提出,为完成减排任务,“十二五”佛山GDP的增长率宜控制在12%以内。
此外,为应对新增的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减排指标,佛山将重点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实施的“限摩”范围将逐步扩大,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严格处罚。
重压??
减排任务高于省 减排空间狭窄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末佛山的减排控制目标为: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96万吨、1.72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7.22万吨、2.15万吨分别减少18.9%、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86万吨、10.44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8.85万吨、12.59万吨分别减少22.5%、17.1%。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79万吨,比2010年的3万吨削减7.0%。
“我市减排指标在全省所占比重较大,减排任务高于国家下达给省的减排任务。我市要在‘十一五’减排超过33%的基础上,在‘十二五’继续减排约20%左右,两个五年均保持如此高的削减率,减排空间越来越小。而且,相对容易的工作在‘十一五’已经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欠账较多,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造成处理水量不足等许多问题,难以发挥减排效益。同时,国家“十二五”减排关注的污水厂污泥安全处置问题,佛山现行的污泥处置多为外运填埋,难以满足减排核查要求。
预期??
欲完成减排任务
GDP增率得控制在12%以内
佛山连续几年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规划》提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是完成佛山“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重要条件。
“GDP、人口、城镇化率、煤炭消耗、机动车增长速度、畜禽养殖规模等经济社会指标的过快增长,将直接导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迅速增加。减排核算要先抵消发展带来的新增量,再核定排放数据的净削减量。”
为此,《规划》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为:GDP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2015年末常住人口控制在755万以内,城镇化率控制在96%以下。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630万吨以内,其中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耗量控制在690万吨以内。同时,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2015年载客和载货机动车分别控制在155万辆和28.5万辆。此外,力争畜禽养殖量基本保持稳定,养殖的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数量基本不增加(含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等。
焦点
中心城区“限摩”、“限黄”范围将扩大
与“十一五”减排任务不同的是,“十二五”在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的污染物指标,而机动车尾气正式造成这两项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机动车污染防治是我市‘十二五’氮氧化物控制的重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机动车氮氧化物必须实现减排7.0%。为此,“十二五”期间佛山将继续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国Ⅳ排放标准,2013年10月前全市供给国(粤)Ⅳ油品。
日前印发的黄标车淘汰补偿办法是佛山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实质性动作,《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淘汰全部2005年前注册运营黄标车;在已实施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前三阶段措施的基础上,统筹划定各区中心城区限行区域和设立相应的限行交通标志,逐步扩大“黄标车”和“摩托车”限行区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严格处罚。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以‘限摩’为突破口,坚决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加快更新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尤其是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黄标车。全市供给国Ⅳ油品,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0.11万吨。”
“十二五”不再新扩建燃煤电厂
电力行业一直是佛山二氧化硫污染的重要来源,《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佛山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必须实现二氧化硫减排42%、氮氧化物减排40%以上。
对几大现有的火力发电厂,《规划》也分别作出要求:江南长海发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其他热电联供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65%以上;南海发电一厂、京能、五沙电厂、新投运的三水恒益电厂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80%以上;江南、长海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65%以上;福能电厂必须长期燃气并实行低氮燃烧改造;其他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供机组)要积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背景
“十一五”佛山超额完成省减排任务
“十一五”期间,佛山市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削减和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减排成效明显:2007年,成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9个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个指标都完成减排任务的城市之一;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在全省实行的减排考核中排名第二。2010年底,COD和SO2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33%和3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佛山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了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江河水质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城市内河涌总体水质有所好转,佛山水道、大棉涌、水口水道等主要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佛山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近700家,对600多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400多家企业实施双转移。小火电和立窑水泥企业全部退出,实施了陶瓷、纺织印染、玻璃、熔铸、铝型材等污染行业的治理提升,特别是关闭、搬迁陶瓷企业220家,玻璃及玻璃制品企业20家,实现二氧化硫减排3万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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