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研数据来看,近年我院工资案件申请人数一直居于高位,2007年至2011年分别为6083人、7314人、5563人、5207人、2226人,去年同比下降则很明显,降幅超5成。”中山市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告诉记者,该院近日发布的工资案件调研报告显示,去年的讨薪案件明显没有往年突出。
据了解,近5年来,市第一法院为近3万名农民工兑现了工资款8608.99万元。为讨回血汗钱,农民工往往从自发讨薪开始,对于他们来说,法律是手中最后也是最为锋利的武器。
法院??分配案件债权 工人优先受偿
2007年,中山市飞鸿制衣公司因经营不善,老板举债出逃,拖欠千余名工人400余万元工资。因其涉案工人数量多,且老板跑路,也就引发了群体性讨薪事件。市第一法院调研报告显示,该院受理的工资案件大部分是群体性工资案件,申请人少则几人,多则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人。
群体性工资案中,涉案企业往往深陷债务危机,很难自动履行或和解解决。“所以这类案件的执行,或依赖于政府部门或企业所在村委垫付,或依赖法院强制执行解决。”陆永伟说。据悉,该院提供的涉案人数较多、标的额较大的12宗典型案例,均属上述情形。
工资案件往往需要运用查封、拍卖等多项执行措施,对于法院来说也就意味着工作量的加大。“拍卖时也很难一次成交,需拍卖两三次,甚至四次。”陆永伟举例说,如上述制衣公司查封时面积1万多平方米,仅财产评估清单工作就用了1周时间,拍卖了3次才成交。
据悉,该院执行案件中,工资执行案件占比为13.19%,即10个执行案件中就有超过1.3个工资执行案。“执行工人讨薪案时,法院有公正、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陆永伟表示,对该类案件法院坚持“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分配案件债权时,法院也将工人工资作为优先分配对象,确保工资的优先受偿,切实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缴纳“预防资金” 防范恶意欠薪
据介绍,近五年,该院执行案件中工资执行案占比相当高,年均收案超过1100件,涉案工人超过5000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该院年均执结工人工资案件934件,结案率高于整体执行案件结案率2个百分点,达到83.85%,执结案件标的年均超过1600万元,执结案件涉案工人超过5500人,为近3万名农民工兑现了工资款8608.99万元。
法律专家认为,解决欠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依然是走法律途径。去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刑法追究范畴。今年3月,广东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在惠州审结,法院以该项罪名判决杨昌均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这对恶意欠薪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该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何明伟表示。他认为,除了刑罚之外,还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查处力度,工会组织更多地站在劳动者立场维护其利益,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解及劳动仲裁的作用,多方形成合力来解决欠薪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刘长欣 通讯员 周祖龙 苗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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