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教育局长免职
新快报讯 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治理办关于对湖北省京山一中教辅材料乱收费问题的通报》。通报称,湖北当地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对京山一中党委书记兼校长进行立案调查并停止其担任京山一中党委书记兼校长职务。此外,建议京山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根据调查情况按程序进行处理。
2012年4月5日晚8时,湖北省京山县第一高级中学部分学生因不满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将杂志、试卷及学习资料撕毁,抛下教学楼并点火焚烧,引起围观起哄。此事件影响恶劣,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育部责成湖北省教育厅严肃查处,现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通报称,经查,2012年春季学期,湖北省京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拟收取高三年级学生复习备考资料、试卷、周练(即周末练习及考试)等费用合计700余元,较2011年提高了近100元。另外,学校还存在私设胶印费、文学期刊费等违规收费项目的问题以及在教辅材料代购过程中牟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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