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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授予鄞州高桥派出所“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1日02:19  都市快报

  9:00记者陈超讲述

  国务院授予鄞州高桥派出所

  “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

  全国仅3个派出所获此殊荣

  来自宁波市公安局的消息,鄞州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作为浙江省唯一一家单位,荣获由国务院颁发的“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全国荣获该荣誉的只有3个派出所。这也是宁波市公安系统有史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鄞州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始建于1985年,目前有在编民警25名。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高桥派出所就以“爱民为民”成为了浙江乃至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

  多年来,高桥派出所先后130余次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全省模范派出所”等荣誉称号,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一次。

  2009年,该所作为浙江省唯一公务员集体被中组部、中宣部、人保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队伍中涌现出像二级英模顾尧根等一批先进个人,16人次荣获国家级荣誉,37人次荣获省级荣誉,近90%的民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

  27年来,高桥派出所建立并有效运作“六位一体”(警务、巡防、治安、调解、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企业欠薪联动解决等“三大联调”机制。

  2009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条,群众信访量明显下降,未发生一起因工程建设、企业欠薪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在坚持和发扬“爱民为民”传统方面,高桥派出所始终叫响“爱民爱在心坎上,服务做到点子上”的口号,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二三”工作法(群众来所找人不过一,要求办事不让跑两趟,解决问题三天内必须有回音),推出无午休和双休办证制、接办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公安沿线设立群众报警站、“三上门”等便民利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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