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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该企业未备齐资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1日08:2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曾德军)就“亿元违约金”土地纠纷一事,昨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声称涉事地块并没有量身定做,也没有限制竞得人办理国土证,是竞得人自身没有备齐资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去年12月14日,经55轮竞拍,东莞市发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2.16亿元竞得塘厦镇四村村一宗约3.2万平方米的商住和商服连体用地。土地编号为2011WG009,楼面地价约2250元/平方米,溢价53%。

  该地块位于塘厦镇迎宾路和环市路交界处,紧邻莞深高速,交通便利,配套较为齐全。

  当天,共有两个买家参与竞价。

  该地块的出让公告规定,土地竞得方须在项目内引进近3年连续进入中国百货销售前50强(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排名认定),且近两年营业额均在60亿元(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为准)以上的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并在在竞得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向塘厦镇政府提供引进上述条件百货零售企业的合作协议,否则,土地竞得方须向塘厦镇政府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亿元。

  日前,有媒体报道,3个月期限已过,东莞市发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招商,面临一亿元的违约金。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说,办理国土证时,国土部门要求提供上述招商引资的合作协议。但是没有国土证,公司就无法跟全国50强百货公司谈合作。故该负责人认为,该地块是为他人量身定做的。

  市国土资源局昨日发布的消息说,塘厦镇政府在出让方案中拟定的是土地使用条件,并未设定限制竞买者的参与条件,凡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或个人都可参与竞买。该地块竞买人不止一个,竞得人经过多轮激烈的竞价而竞得土地的使用权,说明该地块挂牌出让过程中并无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至于国土证问题,该局的消息说:“该地块出让公告中明确指出,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条件的相关要求由塘厦镇政府认定。由于竞得人未备齐相关资料向塘厦国土资源分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因此国土部门无法为其登记造册,核发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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