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昨天,黄浦区法院在总结了大量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发布了《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医患纠纷不少与医院处理不当有关,也有一些患者采用了不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法官建议,可参照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做法,建立医疗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黄浦区法院法官表示,医学是一门科学,任何医疗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医疗纠纷也因此时有发生。据了解,医院向患者支付赔偿款后转而向主治医生及其所在科室追索该笔赔偿款,这不仅影响医生的基本经济利益,更可能导致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变得日渐谨小慎微,最终使得一些患者失去最佳的救治方案和机会。基于此,可参照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做法,建立医疗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该保险可实行限额赔偿,但限额应以基本上能填补多数医疗事故的损害为限。另外对由于医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害,则在限额赔偿之外可要求完全赔偿。通过保险公司转移医疗机构的部分赔偿责任,一方面可免除医生执业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有利于缓解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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