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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咱家娃身心健康是否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4日15:00  北京晚报

  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今起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李莉)为了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至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养育态度,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今天起至6月12日,教育部对该《指南》征求意见。

  教育部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zhangyong@moe.edu.cn

  来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幼教处

  邮政编码:100816

  《指南》中部分指标和标准

  动作发展方面:

  3至4岁:能沿地面直线或在较窄的低矮物体上走一段距离;能双脚灵活交替上下楼梯;能身体平稳地双脚连续向前跳;四散跑时能躲避他人的碰撞;能双手向上抛球。

  4至5岁:能双手抓杠悬空吊起15秒左右;能单手将沙包向前投掷4米左右;能单脚连续向前跳5米左右;能快跑20米左右;能连续行走1.5公里左右(途中可适当停歇)。

  语言方面:

  3至4岁:愿意在熟悉的人面前说话,能大方地与人打招呼;愿意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想法;能口齿清楚地说儿歌、童谣或复述简短的故事。

  4至5岁:愿意与他人交谈;基本会说普通话的日常会话;能基本完整地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和经历的事情;讲述比较连贯。

  5至6岁:愿意与他人讨论问题,敢在众人面前说话;会说普通话,发音正确、清晰;能有序、连贯、清楚地讲述一件事情;讲述时能使用常见的形容词、同义词等,语言比较生动。

  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

  3至4岁: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的名字、家庭地址、家长的名字或电话号码。

  4至5岁:在公共场合不远离成人的视线单独活动;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规则;运动时能主动躲避危险;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

  5至6岁:未经大人允许不给陌生人开门;能自觉遵守基本的安全规则和交通规则;运动时能避免给他人造成危险;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灾知识。

  感知理解数量方面:

  3至4岁:能感知和区分物体的大小、多少、高矮等量方面的特点,并能用相应的词表示;能通过一一对应的方法比较两组物体的多少;能手口一致地点数5个以内的物体。

  4至5岁:能感知和区分物体的粗细、长短、厚薄、轻重等量方面的特点,并能用相应的词语描述;能通过数数比较两组物体的多少;会用数词描述事物的顺序和位置。

  5至6岁:初步理解量的相对性;借助实际情景和操作理解加和减的实际意义;能通过实物操作或其他方法进行10以内的加减运算;能用简单的图表表示简单的数量关系。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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