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称追讨有困难
新快报讯记者 李应华报道
老板带着货物开奔驰车跑了,十几名制衣工人对着四面墙慌了神。今年春节后,小吴和16名工友便来到广州海珠区华洲路的一家制衣作坊打工,才做了4个月,老板就发不出工资。他们被欠薪一个月。
工友介绍,作坊老板姓孙,是黑龙江人,在华洲路的城中岛工业区租了一个铺制衣。2月份,老板招来了17名工人,小吴告诉新快报记者,当初大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只是口头落实了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
“之前的工资都照常发了,但到了5月份突然就说发不出。”小吴说,他们是每月的20日发上月的工资,5月初,老板突然召集员工,告诉大家作坊要结业,正在筹集工资,并约定5月15日发4月份的工资。
然而到了约定日子,老板表示还是无法给员工发工资。第二天,17名员工一起到了街道的劳动监督部门反映情况。不料到了中午,老板就开车把作坊内打包好的货物一起运走了,“工业区的保安想拦他,他借口说要去提款”。17名工友万分无奈,“现在老板跑了,货物也没有了,都不知道怎样讨回工钱”。据统计,17人4月份的工资合共48000元。目前,海珠区劳动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由于工人未能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追讨存在一定困难。
(报料人:吴先生奖金:50元)
律师提醒
打工须重视书面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要如何维权?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曾跃表示,工人必须重视和用工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为这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工人和用工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可以根据平时发工资的凭证,或者购买社保记录、工牌等证明劳动的关系追讨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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