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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多是熟人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9日08:19  南方日报

  本周五就是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了,天真烂漫的儿童将迎来自己的节日,然而在这节日来临之际,却有一个现象引人深思。据深圳市检察机关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共对38件拐卖或拐骗儿童案件提起公诉,与传统印象不同,这里面除个别案例存在严密的犯罪链条,系跨地域有组织犯罪外,绝大多数都是被害人父母的熟人临时起意所为。

  案例1??

  拐卖老乡孩子不成竟丢至路边

  2011年4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等三人为赚钱,商定拐卖老乡徐先生的孩子。随后,三人来到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江湾一区徐先生开的店铺,用糖果逗耍徐先生4岁的儿子,并趁其不注意时将孩子抱走。

  得手后,王某林将小孩带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姐姐家里,并谎称是朋友的孩子,要找人收养。不料姐夫得知此事后,大声斥责他们为什么拐卖孩子,并催促他们离开。王某林等人在姐姐家呆不下去,一时又找不到下家,于是就将小孩丢到当地一家小店门口。该案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2年4月5日法院作出判决,其中王某林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案例2??

  非婚生女儿被父亲卖掉

  记者从检察机关存档的案例中发现,除了被熟人坑骗以致孩子被拐外,还有一些竟然是亲生父母主动卖掉孩子。被告人吴某明已婚,在老家儿女俱全,来深后结识江某,并以夫妻名义同居。2006年,江某生下一个男孩,因小孩患病,吴某明称想送孩子回老家治疗,江某从此再未见到儿子。2010年,江某又生下一个女孩,吴某明以给孩子上户口为名,从江某处将孩子抱走。随后,他通过隐瞒孩子的身份,经中间人介绍,以9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卖掉。2011年,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吴某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对于这类案件,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欧阳山分析称,在这些被父母主动卖掉的孩子中,非婚生的占一定比重。目前,深圳未婚同居的情况比较普遍,很多人没有摸清对方底细便贸然生下小孩,以致最终因为缺乏抚养能力或者无法承受家人责难、社会歧视等原因,而亲手卖掉小孩,有的女性甚至遭到刻意欺骗,生下孩子后被恶父卖掉牟利,这些现象都不能不让人深思。

  现象??

  原关外地区熟人拐童现象严重

  孩子被老乡拐卖,说来令人痛心,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这并不是个案。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处统计,200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24件36人,提起公诉25件34人;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批准逮捕16件16人,提起公诉13件15人。这当中85%以上发生在宝安区和龙岗区,而且作案人中很多都和被害人父母相识,有的是老乡,有的甚至是一墙之隔的邻居。

  邻居之间竟然会成为拐童案件高发区,办案检察官就此解释称,深圳不同于内地,1400多万常住人口中一大半都是非户籍人口,这当中很多人都是租房子住,又因为频繁跳槽的关系,租住点经常在变,所以很难形成稳定的邻居关系。换句话说,这种邻居关系可信赖度比较低。案例也显示,在所有邻居类型中,有两种邻居关系案发率较高,一种是房东和房客之间,另外一种两家都是房客。

  对拐卖儿童案应加大惩罚力度

  ▲专家建言

  深圳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告诉记者,经其调研发现,租住在原关外地区的非户籍人口中超生现象一直比较严重,因为孩子比较多,加之忙于工作赚钱,没有足够精力看护孩子,同时又受在老家时观念所影响,认为孩子不需要特别看管,吃百家饭也能长大,所以不少人放任孩子在大街上玩耍。另一方面,很多来深打工的人本来觉得在深收入会很高,结果却发现不如预期,有的看到同乡或者邻居比自己致富快,就产生了心理不平衡,甚至临时起意,把别人孩子抱走卖钱。

  吴立民认为,根治贩卖儿童案居高不下的情况,首先应加大对贩卖儿童者的惩罚力度。吴立民告诉记者,相比贩卖儿童的收益,目前犯法者的犯罪成本还比较低。其次,应形成全社会打击拐卖儿童的舆论氛围,尤其是在微博兴起后,依靠微博打拐已经收到一定效果,公安机关可以从中及时获得线索,让犯罪分子最终无所遁形。

  对于原关外地区非户籍人口成为儿童拐卖主要受害者,深圳大学社保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认为,目前深圳正在实行的户籍新政有利于解决这些非户籍人口多年来悬而未决的入户问题,从而帮助其在深构建更加稳定的社会关系网,这些都将对孩子的看护产生积极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 郭彪 通讯员 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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